霸气的辞职信

如题所述

尊敬的领导们;
  突然请辞,或属不敬,然,吾已思索良久,挣扎月余,终决意就此辞去,另就他途,期与准许。回顾往昔,初蒙贵人不以余卑微,收容门下,此知遇之恩者,于今不敢稍有或忘,是故吾之劳作此司七载,尚可曰尽力尽心也。又忆当初愚钝少年也,空怀一腔之热血、虚兼踌躇之壮志,欲与湖锦共升大业,且求殷实生活,以达上不负父母养育之恩、下不负青云之壮志;然今既拜别,思之唏嘘,吾入公司伊始至今已有七载,深受大恩,理当切切报之,离,非吾愿也。荀子云:锲而舍之,朽木不折;锲而不舍,金石可镂。如斯!我未坚持,心之过也,
  今辞去,可为原因者三。
  常言道,父母在,不远游,期或近之;盖因上亦有高堂,慈严皆过半百。忆吾生时,双亲襁褓提携,历涉艰时,孕哺垂情,躬亲竟日,贞勤坚忍,擅工明理,恺恻博爱,诚实守志。于月初回去拜见家母祖母,其鬓见白发,垂垂若花甲矣,见之此情,吾落泪矣;思之吾二十岁时,曾对父母诺:吾定当好生发展,以期供奉父母安享晚年;父母年老畏寒,吾二十三岁又诺:待他日殷实之时,爷辈百年以后,迁家于省城,以求僻寒。吾今日处境,于殷实生活远矣,吾今时处地,离家亦远矣;吾深知:"树欲静而风不止,子欲养而亲不待"恐岁月如梭,吾失信于双亲也;此吾请辞其一也。
  七年中困守一岗,虽智不逮,未能尽善,然疲乏之心满矣,窃或离之,亦不可得,心灰之,
  劳苦七载,东奔西顾,未曾少安,绩或无表,无功亦苦,,虽戒慎兢业,实已身心俱疲,惟职之相关工作事物复杂难为,包袱日重,内心压力,有增无减,实难言喻,职虽尽心竭力,然疲乏之心满矣,虽承蒙各方包容,仍有诸多缺憾。尝闻扬雄公《法言吾子》曰:"羊质而虎皮,见草而说,见豺而战,忘其皮之虎矣。"今吾居斯位,有似于此。吾岂敢尸位素餐,于今思之,以吾之倦怠之躯,往既无益于公司,再处亦有损于己身。吾去其职,空其位,虚位以待贤德之士。此吾请辞其二也。
  现如今小人当道,君子蒙尘,纵有鸿鹄之志,却无缚鸡之力,蛟龙浅水遭虾戏,虎落平原被犬欺,悲呼吾辈,道不同不相为谋。吾去之,众乐之;吾留之,众哀之。求众人之乐,事之顺,叩准之。此吾请辞其三也
  吾今以私虑弃湖锦,颇多忐忑,去意生时,悲从心起,心路历程,刀剜爪撕。人生一世,草木一春,草木含情,人岂无义?“月明星稀,乌鹊南飞,绕树三匝,何枝可依?此般情境,感受同身。然"嘉树北植,盘桓何益?。所幸湖锦人才济济,余之离去,料不为大碍也,旬日之间,自可使一切停当,此亦吾所愿也。谨祝诸公事业日新,时有进境,而公司更盛,犹比往昔。呜呼,今当请辞,百感莫辩,为文错乱,辞不达意,万望纳言!
  悔之凄凄而别,憾之切切离去!
  吾意至斯,乞与朱批
  厨部 粤//甲乙丙丁追答

最霸气辞职信,,没有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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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4-16

  劳动者霸气的辞职信就是按照《劳动合同法》第38条的具体规定的内容情形来书写。

  如果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存在违法在先的过错行为(《劳动合同法》第38条)属实,劳动者就可以随时向用人单位提出紧急辞职信,要求用人单位给劳动者一次性结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同时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劳动合同法》第46条)。否则,劳动者可以立即拨打电话12333向当地的劳动保障监察大队进行报案(《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9条),要求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依法处理。

  范文可以通过百度知道、百度文库或者搜狗问问搜索“紧急辞职信、紧急离职信、紧急辞职报告、紧急离职报告、紧急辞职通知书、紧急离职通知书、紧急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劳动者对用人单位)”范文来阅看参考。

  《劳动合同法》第38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①.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②.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③.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④.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者权益的;

  ⑤.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⑥.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它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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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5-08-04
妈的,老子不干了
第3个回答  2015-08-04
老子要去拯救世界挡我者死
第4个回答  2015-08-04
世界这么大,我想出去看一看追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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