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秦朝的教育政策及其措施
秦朝从维护中央集权、巩固统一的目标出发,强力推行法治政策,在文化教育所采取的政策措施主要有如下 方面:
(一)统一文字
目的是为了改变战国时期形成的“文字异形”局面,同时简化文字的书写。
李斯最初总结出小篆的字体,并编成名为
《仓颉篇》的字书,后来狱吏程邈又将小篆改进成更便于书写的隶书字体。
文字的统一对维护国家统一、形成
中华民族统一的文化心理无疑具有重要作用。
(二)严禁私学,“焚书坑儒”
秦统一后,统治集团内部对实行
郡县制的看法并不一致,丞相李斯认识到学术观点的不同正是思想统一的障碍,而春秋战国以来的私人自由讲学之风是形成学术争鸣的条件。于是李斯建议
秦始皇厉行禁学、焚书的政策,得到采纳。禁学、焚书又进一步引发残暴的“坑儒”事件。
焚书是毁灭文化的最重要的固化物质载体,禁私学是堵截文化的传播途径,“坑儒”则是对人这一活生生的文化载体的毁灭。秦始皇因此将他的文化专制和愚民政策推向极端,从而也加速了
秦王朝的灭亡。
(三)吏师制度
秦王朝在禁止各种学派的私学的同时,为了培养知法、执法、守法的官吏和驯民,全面实行“吏师制度”。即在官府中设立“学室”,以官吏为教师,以法律为教学内容。
“吏师制度”的施行,导致一种法律之外无学,官吏之外无师的局面,不仅否定了正常的文化消费和创造,也否定了专职教师的存在,重新回到夏、商、周时代“官师合一”的局面。这无疑是教育发展史上的一次大倒退。
二、汉代的文化教育政策
(一)汉初的文教政策
汉初是指
汉高祖至汉景帝在位的一段时间,共60多年。在这段时间内,汉统治者奉
道家的“清静无为”为政 治指导思想,表现在具体政策上,即尽量减少对百姓日常生活、生产事务的干预,任其自然发展。
在“无为”的政治背景下,统治者放松了对文化教育的钳制,为教育的发展、学术的繁荣提供了一种较为宽松的环境。文教政策上的重大举措有:重新重视各派知识分子在政治中的作用,并诏令政府官员推荐贤良文学之士;允许开办私学;废除了秦朝制定的“挟书律”,允许人们自由收藏、携带书籍等。
诸子百家之学因此开始复苏。儒家在先秦就很重视讲学,此时各地的儒学大师也开始收徒授经(左为唐代
王维所作的
《伏生授经图》),儒家学派得到了较为突出的发展,这为
汉武帝时期推行“儒学独尊”政策奠定了基础。
(二)汉武帝“独尊儒术”的文教政策
汉初“无为”政治虽然有利于社会的“休养生息”,但也积累下许多没有解决的社会矛盾,如诸侯 势力的膨胀、土地兼并严重、北方匈奴的骚扰、政务废弛行政无效等。也导致中央财政匮乏,国家积弱,不能举行重大事务和工程。公元前140年,时年16岁的汉武帝即位,他有志于变汉初的“无为”政治为有为的进取政治,渴望寻求新的政治指导思想。(右图为汉武帝像)
汉武帝通过对策 选拔优秀的知识分子来充实官吏队伍,寻求治国方略。
董仲舒在对策中向汉武帝提出三条
建议:
1.“推明孔氏,抑黜百家”。即鼓励儒学的发展,对其他各家采取冷淡态度,这样就可以达到以儒学统一思想的目的,即“独尊儒术”。
2.兴太学以养士。汉初中央政府不办学,人才主要来自私学。董仲舒认为这一方面不能保障人才的培养,另一方面也不利于统一人才的思想意识。他建议中央建立太学,直接掌控教育大权。
3.重视选举,任贤使能。
作为对这三项建议的回应,汉武帝先后采取了以下措施:
1.独立儒家五经博士 ,而对先前设立的传记、诸子博士则不再续置,让其自然消亡。
2.开设太学。于元朔五年(公元前124年)正式由官方为儒家博士置弟子,称为博士弟子,宣告中央太学的正式建立。
3.完善汉初的察举办法,使其成为制度。
董仲舒的三项建议成为汉代的三大基本文教政策,其中“独尊儒术”是其核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