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销户口需要
死亡证明,并不是开了死亡证明就一定要销户。但是公民死亡,一般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八条第一款:公民死亡,城市在葬前,城市在一个月以内,由户主、亲属、抚养人或者邻居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死亡登记,注销户口。
居民如在暂住地死亡,由暂住地户口登记机关通知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注销户口。
第九条:婴儿出生后,在申报出生登记前死亡的,应当同时申报出生、死亡两项登记。
扩展资料:
死亡注销户口所需材料:
1.《死亡医学证明》;
提供原件,死于医疗卫生单位的需提供
2.居委会(村委会)或卫生防疫部门出具的证明:提供原件,公民正常死亡无法取得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的需提供
3.公安、司法等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提供原件,
非正常死亡或卫生部门不能确定是否属于正常死亡者需提供。
4.人民法院出具的死亡宣告
判决书:提供原件,人民法院
宣告死亡的需提供。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死亡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