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三十来岁了,是独生子,结婚两年多,有个两岁女儿,因为和“妻子”在小孩出生不久后感情出了问题于是分居了,“妻子”不要小孩,离开去外地工作了,我父母又不希望“妻子”拿走孩子的抚养权(其实就算她愿意,她也没足够能力抚养,就算法院判她也难有抚养权,她要是有条件并且还要抚养权,我个人倒不会和她争),父母心疼孙女,我又要工作,父母也不放心请保姆带,于是我母亲就辞了工作在家带孙女,父母和我一起商量后,我每个月给3000元给我父母,作为孩子的生活费,(另外一些其他费用我也一起另外承担)一年多来我一直按照所说的这么做。目前我和“妻子”已经商量了打算办离婚,经济方面协议了平分我名头的所有财产(其实就只有点存款,和杂七杂八的账目算起来没多少钱,没有共同的房子,房子以前是住得我父母的,现在我自己独自租房住)其他都按法律规定来。但是我父母听我说了这个情况,他们觉得我不应该给“妻子”钱,应该把我的钱都转到他们名下。
理由是1.“妻子”没有照顾孩子。
2.我母亲辞了工作来照顾小孩,让他们经济受到损失.
3.他们认为我的收入有一部分是属于他们的,因为他们在给我照顾小孩,他们在我成长教育生活治病等方面花了很多钱,我工作后,没有给他们回报。
4.我的婚姻失败给他们造成了困扰(面子丢了,心情不好,损失了钱)
说到底我父母主要还是觉得他们给我花了很多钱,母亲又辞了工作来帮我照顾小孩,让他们收入少了,承担了他们本不该承担的损失。
所以不同意我和“妻子”分割我名下的财产,甚至也不同意我去交往异性,怕把钱花在了外人身上(我和孩子的妈是各自都不愿意一起过了,父母却不愿意我自己去选择,他们的理由永远是我看错过,失败过婚姻,不想我再次失败,理由不是担心我的感受,而是怕我再次拖累,连累他们)。 父母说要起诉我,要和我算账,算我母亲辞职后的工资损失和他们在我曾经教育,医疗等等的支出。 目的就是不能让我把钱给了“外人”。 这让我感到无比郁闷,矛盾,烦恼。
我的问题是:.我父母真的起诉了我的话,法院就真得判我给他们钱么???网上说父母生活困难可以要求子女给钱,可我父亲的经济状况对我来说可以说是富人与穷人的差距,另外我每月支付了孩子的生活费,3000元对于两岁小孩在县城生活,不算太少吧,而且也是商量好的,我也没问父母拿过钱买房买车,从工作后也没想要父母给我钱来帮我什么,结婚时他们出了8万(给女方礼金和他们想要更大排场有面子) 最让我焦心的不是钱,是我的父母这样做让我感到挺失落,失望。我没指望他们给我多少钱,只希望自己能从通过自己的选择从这些挫折中走出来重新寻找到幸福而不是他人的干涉,通过自己的能力过自己的生活,有个安定的小家,好好养育儿女,赡养父母。 这些我和父母说了不止一次,他们确总是要附加条件,总说我失败了,要选择必须他们同意,我的收入要归他们计划。真心感到不被尊重。
顺着我的父母?我不知道你有怎样的生活,但是我如果顺着我父母我就不顾一点夫妻一场的情份按照不法律规定的平分共同财产?是不是太坏了?只顾自己的利益?别人伤害了我我就要同样变成坏人报复别人?另外你以为我父母要把他们财产给我?他们在我面前明确表示了直接要将财产全给长大后孙女和以后其他的孙儿孙女,我也直接表明了态度,我不会指望他们的一分钱财产,因为我不喜欢他们对我的老思想的要求来选择自己的生活方式
追答哎,那些明摆着气话嘛。这事你不用纠结的了。怎么做都不算错啊。既然你这样选择,那我们外人只好尊重你的选择了。但是希望你这次时候不要消极才好。父母那边还是要把关系搞好的。不能自己有了本事,翅膀硬了。就什么话也不听。那样不好。希望你尽快走出来。二老一把年纪,千万别跟他们稚气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