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分析: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免于登记的社会团体就不需要社会组织登记。它们包括:中国文学艺术界联合会、中国人民对外友好协会、中国人民外交学会、中国作家协会、中华全国新闻工作者协会、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中国残疾人联合会、中国宋庆龄基金会、中国法学会、中国红十字总会、中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研究会、欧美同学会、黄埔军校同学会、中华职业教育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十条 具备法人条件,基于会员共同意愿,为公益目的或者会员共同利益等非营利目的设立的社会团体,经依法登记成立,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法不需要办理法人登记的,从成立之日起,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