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求助!!西方文论知识!!!!!!

1名词解释:语言论美学。
简答:1、亚里斯多德的美学思想。
2、戈蒂叶论艺术没有目的。
3、燕卜荪的含混理论。
4、索绪尔的语言学思想。
5、凯特·米利特与《性的政治》。

万分谢谢大家了!!!!

  简答第1题 参见<西方美学史>
  亚理斯多德

  一 亚理斯多德——欧洲美学思想的奠基人

  在《论亚理斯多德的〈诗学〉》里,车尔尼雪夫斯基说,“《诗学》是第一篇最重要的美学论文,也是迄至前世纪末叶一切美学概念的根据”,又说,”亚理斯多德是第一个以独立体系阐明美学概念的人,他的概念竟雄霸了二千余年”。(1)研究一下从希腊到十九世纪的欧洲文艺思想发展史,我们就会明白车尔尼雪夫斯基的评价是毫不夸张的。最早的希腊哲学家们如毕达哥拉斯学派和赫拉克利特等从自然科学的观点去看美学问题,到了苏格拉底和柏拉图才转而从社会科学观点去看美学问题。亚理斯多德可以说是从自然科学的较发达的基础上,达到了自然科学观点和社会科学观点的统一。他是以前希腊美学思想的集大成者,不但是苏格拉底和柏拉图的直接继承者,而且也受到早期毕达哥拉斯学派以及唯物主义者赫拉克利特和德漠克利特的影响。在希腊文艺已达到高峰而转趋衰落的时代,他用科学的方法替希腊文艺的辉煌成就作了精细的分析和扼要的总结,因而写成了两部有科学系统的有关美学思想的专著:《诗学》和《修词学》。除了这两部专著之外.他在他的许多著作例如《形而上学》(涉及艺术与科学,形式与材料,美的客观基础等问题),《物理学》(涉及艺术与自然,艺术与形式),《伦理学》(涉及艺术的创造性,艺术与认识,艺术家的修养等问题),《政治学》(涉及艺术教育问题)等书中都谈到一些重要的美学问题,提出他的独到的见解。他的这些理论著作在后来欧洲文艺思想界具有“法典”的权威,是作为探讨希腊文艺辉煌成就的钥匙而一直发生着深刻影响的。

  亚理斯多德是柏拉图的高足弟子。拿他和柏拉图来比较,他是既批判师说而又继承师说的,就中批判的部分远比继承的部分更重要。亚理斯多德标志着希腊思想发展中的一个很大的转折点。这转折的关键在于亚理斯多德首先是个自然科学家和逻辑学家,他放弃了过去的主观的甚至是神秘的哲学思辨,对客观世界进行冷静的客观的科学分析。这是一种方法上的转变。亚理斯多德认识到方法对于科学研究的重要性,他写成了欧洲第一部逻辑学(《论工具》)。在《诗学》和《修词学》里,他用的都是很谨严的逻辑方法,把所研究的对象和其它相关的对象区分出来,找出它们的同异,然后再就这对象本身由类到种地逐步分类,逐步找规律,下定义。例如他先把艺术和“理论科学”与“实践科学”区别出来,找出它的特点在创造,然后再就艺术(包括工艺等)中分出我们所了解的美的艺术,即他所谓“摹仿的艺术”,找出它们的特点在”摹仿”,于是再用摹仿的“手段”或“媒介”,“对象”和“方式”作为标准来区别诗和其它艺术以及诗本身各种(如史诗、悲剧、喜剧等)的特质和规律以及彼此之间的同异和关系。而在这种分析过程中,亚理斯多德经常地从希腊文艺作品中举例证,这就替文艺理论建立了科学分析的范例。

  与此相关的是亚理斯多德把一些其它科学的观点和方法应用到文艺理论领域里,最显著的是他从生物学里带来了有机整体的概念,从心理学里带来了艺术的心理根源和艺术对观众的心理影响两个重要的观点,从历史学里带来了艺术种类的起源,发展与转变的观点。这些相关科学的观点和方法的应用对亚理斯多德的许多文艺见解的形成是有重大影响的,在后来欧洲文艺理论领域里有所谓“自然科学派”,“心理学派”和“历史学派”。这些学派都要从亚理斯多德的《诗学》里找出它们的祖先。

  与方法相联系但比方法更基本的转变是哲学观点的转变。在哲学思想上亚理斯多德表现出相当深刻的矛盾,但是拿柏拉图来比较,亚理斯多德在由唯心主义到唯物主义的转变过程中迈进了一大步,尽管这转变还不彻底。首先应该指出的是他认识到普遍与特殊的辩证的统一,“理”即在“事”中,离“事”,无所谓“理”,这就推翻了柏拉图的超感性世界的永恒的“理式”以及整个客观唯心主义哲学的基础。他肯定了我们所居住的这个世界就是真实的世界,不是“理式”的影子或摹本。列宁在读黑格尔哲学史笔记里说:亚理斯多德对柏拉图的“理式”的批判,就是对一般唯心主义本身的批判。他又说:亚理斯多德的唯心主义“在自然哲学里往往=唯物主义”。这个基本的唯物主义的原则应用到文艺上来,应有的结论是文艺所摹仿的对象既是真实的,它本身也就应该是真实的,这就肯定了文艺的理性和文艺的认识作用。

  但是亚理斯多德向唯物主义的转变终究是不彻底的,充满矛盾的,动摇于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之间的。他的矛盾首先表现在他对事物成因的看法。依他看,一切事物的成因不外四种:材料因,形式因,创造因和最后因。用他自己的例子来说,房子这个事物首先必有材料因,即砖瓦土木等。这些材料只有造成房子的潜能,要从潜能转到实现,它们必须具有一座房子的形式,即它的图形或模样,这就是房子的形式因。要材料具有形式,必须经过建筑师的创造活动,建筑师就是房子的创造因。此外,房子在由潜能趋向实现的过程中一直在趋向一个具体的内在的目的,即材料终于获得形式,房子达到完成,这种目的就是房子的最后因。亚理斯多德所谓“材料”包含我们通常所说的“物质”以及”物质”以外一切可以造成一件事物的东西,例如诗所写的人物行动和具体情境,都包括在内。就肯定物质第一性来说,这里含有唯物主义的因素。但是亚理斯多德假定物质原来没有形式而形式是后加的。材料是潜能(例如芽),经过发展达到实现,才有形式(例如树)。就一方面说,这里含有发展的观念;就另一方面说,形式和内容是被割裂开来了,亚理斯多德没有看到这二者的统一性,没有看到既是物质就必具有形式,物质发展,形式也就随之发展。此外,还须指出,在材料与形式二者之中亚理斯多德把形式看成是更基本的。这些都显出他的唯心主义的倾向。“创造因”这个概念如果应用到物质世界,就须假定有个创造主,因此,亚理斯多德没有放弃“神”的概念,神还是“形式的形式”。亚理斯多德所了解的“目的”也是指造物主(神)的目的;房子的目的并不指人的居住,而是指房子本身要达到房子形式的目的。他没有看到推动事物发展的主要是它的内在规律或内因,却认为只有神这个外因才能赋与形式于物质,决定事物的目的(最后因)。这显然也都还是唯心主义的。这种对事物成因的看法当然也要应用到文学和艺术。实际上亚理斯多德是把“自然”或“神”看作一个艺术家,把任何事物的形成都看成艺术创造,即使材料得到完整的形式,艺术本身也不过是如此。这种目的论对近代来布尼兹和鲍姆嘉通等人所代表的理性主义的美学以及康德的美学都发生过深刻的影响。这种看法必然要影响到亚理斯多德关于艺术摹仿的看法,如果说艺术家摹仿自然,自然只是材料因。作品的形式是形式因,艺术家才是创造因,他的摹仿活动其实就是创造活动,他的摹仿自然就不是如柏拉图所了解的,只抄袭自然的外形,而是摹仿自然那样创造,那样赋与形式于材料,或则说,按照事物的内在规律,由潜能发展到实现了。

  其次,亚理斯多德的矛盾还表现在他对人类活动的看法以及根据这个看法而对全体科学所作的区分。他认为人类活动不外三种:认识或观照,实践行动,创造。在这三种之中他把认识或观照看成是最高的,因为只有借这种活动,人才能面对最高真理,才能显出他的智慧,才能享受到最高的幸福。在这一点上亚理斯多德显然露出他的贵族阶级的人生观和柏拉图的唯心哲学思想的残余。柏拉图也是认为人生最高幸福在观照绝对真实世界(见《斐德若》篇和《会饮》篇)。亚理斯多德所说的“实践活动”指城邦公民所应尽的职责,也就是伦理和政治方面的活动。至于“创造”则是艺术活动,这里“艺术”包括一切人工制作在内,不专指我们所了解的艺术。对这种广义的“艺术”,亚理斯多德在《伦理学》里下了这样的定义:

  艺术就是创造能力的一种状况,其中包括真正推理的过程。一切艺术的任务都在生产,这就是设法筹划怎样使一种可存在也可不存在的东西变为存在的,这东西的来源在于创造者而不在所创造的对象本身,因为艺术所管的既不是按照必然的道理既已存在的东西,也不是按照自然终须存在的东西——因为这两类东西在它们本身里就具有它们所以要存在的来源。创造和行动是两回事,艺术必然是创造而不是行动。(2)

  用简单的话来说,一座房子(艺术)和一棵树不同,一棵树自然产生,自然存在,在它本身中就有必然产生和存在的道理,而房子却是可以存在也可以不存在的,所以它本身没有必然存在的道理,它的存在理由要溯源到建筑师,在这个意义上它有些偶然性。这里有一点基本上是唯物主义的,就是承认自然本身会有它必然存在的道理,但是这个正确的看法与“创造因”或“造物主”的概念是互相矛盾的。就艺术来说,亚理斯多德把创造者从整个社会历史情境中孤立起来看,便以为艺术的形成完全靠个别的艺术家,而艺术本身便无必然产生和存在的道理,这也还是形而上学的唯心主义的看法,在人类活动区分的问题上,亚理斯多德的最基本的毛病当然还在把认识,实践和创造看成三种分立的活动,既没有看出认识与实践的密切联系,也没有看出所谓“创造”还是认识和实践范围以内的活动。亚理斯多德之所以作这样的区分,一方面是要指出艺术与科学(认识或理论活动)的分别,另一方面是要指出艺术与伦理和政治(实践活动)的分别。它们之中的分别确实是存在的,亚理斯多德没有看出文艺是认识活动与实践活动的统一,创造活动不是落在认识与实践之外的。

  就是根据人类活动的区分,亚理斯多德把科学分为三类来容纳他自己的著作,即理论性的科学,包括“数学”、“物理学”和“形而上学”;实践性的科学,包括“政治学”和“伦理学”;创造性的科学,包括“诗学”和”修词学”。既然都叫“科学”,就有一个共同的任务:求知识。不过依亚理斯多德的理论与实践分立的看法,理论性的科学只是为知识而知识,另外两种科学才有外在的目的,实践性的科学知识要指导行动,创造性的科学知识要指导创造。从这种科学系统的安排,我们可以看出在亚理斯多德的心目中,涉及美学问题的“诗学”和“修词学”在这个系统中所应占的地位和所应起的作用。他是把艺术放在知识基础上的,艺术家不仅时所用的材料要有知识,而且还要对创造的规律有知识。这一点须在研究他对艺术与现实的关系之后,才可以更清楚地看出。

  二 摹仿的艺术对现实的关系

  亚理斯多德用“艺术”(Tekhne)这个名词时还是用它的当时流行的意义,即一切制作,包括职业性的技术在内。至于我们现代所谓“美的艺术”如诗歌、音乐、图画、雕刻等,在亚理斯多德的著作中叫做“摹仿”(mimesis)或“摹仿的艺术”。从这个名称上就可以看出他把“摹仿”看作这些艺术的共同功能。在表面上这还是柏拉图的看法,但是在实质上亚理斯多德却在“摹仿”这个名词里见到一种新的远较深刻的意义。柏拉图认为艺术所摹仿的对象既不真实,它既只摹仿这补虚幻的对象的外形,它本身就更不真实,“和真实隔着三层”,这种说法就构成他控诉诗人的两大罪状之一。亚理斯多德见到普遍与特殊的辩证的统一,放弃了柏拉图的“理式”,肯定了现实世界的真实性,因而也就肯定了摹仿它的艺术的真实性,这一点我们在上文已经谈到,但是还有更重要的一点:亚理斯多德不仅肯定艺术的真实性,而且肯定艺术比现象世界更为真实,艺术所摹仿的决不如柏拉图所说的只是现实世界的外形(现象),而是现实世界所具有的必然性和普遍性即它的内在本质和规律,这个基本思想是贯串在《诗学》里的一条红线,是诗与艺术的最有力的辩护,是现实主义的一条基本原则,所以也是亚理所多德对于美学思想的一个最有价值的贡献。但是这里可以看出亚理斯多德的美学观点与哲学观点之间的矛盾,在哲学观点中他忽略了,而在美学观点中他却承认了,现实世界按内在规律的发展。

  关于诗的高度真实性,亚理斯多德在《诗学》第九章里拿诗和历史作比较时说得最清楚:

  诗人的职责不在描述已发生的事,而在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即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3)是可能的事。诗人与历史家的差别不在于诗人用韵文而历史家用散文——希罗多德的历史著作可以改写成韵文,但仍旧会是一种历史,不管它是韵文还是散文。真正的差别在于历史家描述已发生的事,而诗人却描述可能发生的事,因此,诗比历史是更哲学的,更严肃的:因为诗所说的多半带有普遍性,而历史所说的则是个别的事。所谓普遍性是指某一类型的人,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在某种场合会说些什么话,做些什么事——诗的目的就在此,尽管它在所写的人物上安上姓名,至于所谓特殊的事就例如亚尔西巴德所做的事或所遭遇到的事。(4)

  用简单的话来说,历史所写的只是个别的已然的事,事的前后承续之间不一定见出必然性;诗所写的虽然也是带有姓名的个别人物,他们所说所行却不仅是个别的,而是带有普遍性的,合乎可然律或必然律的,因此诗比历史显出更高度的真实性。亚理斯多德对于历史的认识还局限于编年纪事,所以见不到历史也应该揭示事物发展的规律,但是他比较诗与历史的用意是明白的,就是诗不能只摹仿偶然性的现象而是要揭示现象的本质和规律,要在个别人物事迹中见出必然性与普遍性,这就是普遍与特殊的统一。这正是“典型人物”的最精微的意义,也正是现实主义的最精微的意义。

  亚理斯多德在《形而上学》里还说过:

  知识和理解属于艺术较多,属于经验较少,我们以为艺术家比只有经验的人较明智……因为艺术家知道原因而只有经验的人不知道原因。只有经验的人对于事物只知其然,而艺术家对于事物则知其所以然。

  拿这几句话和上引《诗学》里的一段话参较,艺术应揭示事物本质与规律的意思就更明显了。

  这个看法是由总结希腊文艺经验得来的。《诗学》第二十五章里列举三种不同的摹仿对象,其实也就是三种不同的创作方法:

  像画家和其他形象创造者一样,诗人既然是一种摹仿者,他就必然在三种方式中选择一种去摹仿事物,照事物的本来的样子去摹仿,照事物为人们所说所想的样子去摹仿,或是照事物的应当有的样子去摹仿。

  这里第一种就是简单摹仿自然,第二种是指根据神话传说,第三种就是上文所说的“按照可然律或必然律”是“可能发生的事”。在这三种方式之中亚理斯多德所认为最好的是第三种,这可以从第二十五章后半段的话看出:

  如果以对事实不忠实为理由来批评诗人的描述,诗人就会这样回答:这是照事物应当有的样子描述的——正如索福克勒斯说他自已描绘人物是按照他们应该有的样子,而欧里庇得斯描写人物却按照他们的本来的样子。

  在《诗学》里索福克勒斯一直是亚理斯多德的理想的悲剧诗人,而欧里庇得斯却是经常遭到他谴责的。从此可知,按照事物或人物应该有的样子去描写,这是亚理斯多德的理想的创作方法。

  “按照事物应该有的样子去描写”,这句话可能有两种解释。一种是唯心主义的解释,那就是艺术家凭主观而对事物加以“理想化”,这个看法在西方文艺理论界有悠久的历史,持这个看法的人大半都引亚理斯多德为护身符。另一种是唯物主义的解释,那就是承认这是理想化,而这个理想却不单纯是诗人的主观产物而是按照事物的本质和规律来形成的。车尔尼雪夫斯基在《生活与美学》里替美下过这样的定义:

  任何事物,我们在那里面看得见依照我们的理解应当如此的生活,那就是美的。(5)(重点是引者加的)

  如果我们记得车尔尼雪夫斯基推崇《诗学》的话,这里就不难看出亚理斯多德的影响,从作者的美学立场来看,他无疑地是按照唯物主义的解释去理解“应当如此”的,“应当如此”就是“客观本质规律”。

  诗人所写的应该是按照道理来讲可能发生的事。但是希腊文艺的宝库,神话,所叙述的就是不可能发生的事。亚理斯多德所举的三种创作方式中的第二种——“照事物为人们所说所想的样子去摹仿”——替神话留了一条出路,关于这一点,他在《诗学》第二十五章里说:

  一般地说,写不可能的事须在诗的要求,或更好的原则,或群众信仰里找到理由来辩护。从诗的要求来看,一种合情合理的不可能总比不合情理的可能较好。如果说宙克什斯所画的人物是不可能的,我们就应该这样回答:对,他们理应画得比实在的更好,因为艺术家应该对原物范本有所改进。

  这里“不可能的事”是指像神话所叙述的在事实上不可能发生的事。从此可知,亚理斯多德肯定了神话的虚幻性。但是他区别出“合情合理的(即于理可信的)不可能”和“不合情理的可能”,而认为前者更符合诗的要求。所谓“不合情理的可能”是指偶然事故,虽可能发生,甚至已经发生了,但不符合规律,显不出事物的内在联系。所谓“合情合理的不可能”是指假定某种情况是真实的,在那种情况下某种人物做某种事和说某种话就是合情合理的,可以令人置信的。例如荷马根据神话所写的史诗在历史事实上虽是不真实的,而在他所假定的那种情况下,他的描写却是真实的,“合情合理的”,“符合可然律或必然律”,见出事物的普遍性和必然性的。亚理斯多德自己在《诗学》第二十四章里是这样解释的:

  主要的是荷马把说谎说得圆的艺术教给了其他诗人。秘诀在于一种似是而非的逻辑推理。如果假定A存在或发生,B就会存在或发生;人们因此就想到:如果B存在,A也就会存在——但是这是一种错误的推理,因此,如果A是不真实的,而假定A是真实的B就必真实的时候,只把B的真实写出就行了。因为我们既然知道B是真实的,就会错误地推想到A也是真实的。(6)

  这段话就是后来“艺术幻觉”说的起源,其中含有极深刻的意蕴。艺术的逼真并不是毕肖现象的浮面的真实,而是要揭示现象内部所含的普遍性与必然性,因此它的前提不妨是假设或虚构的。在历史事实上是不可能的,但是在假定这前提下,如果所写的都近情近理,令人看到就起逼真的幻觉,这就已尽了艺术的能事。

  必然性和普遍性是事物发展的逻辑,要在发展过程中才见得出,所以亚理斯多德提到人物性格时总是说“在行动中的人物”。人物也只有在行动中才见出典型性。如果把典型看作静止面或是数量上的总结,那就不会真正了解典型。就是在诗通过行动揭示人物事迹的普遍性和必然性这个意义上,亚理斯多德断定“诗比历史是更哲学的,更严肃的”。诗所写的现实是经过提炼的现实,是比带有偶然性的现象世界更高一层的真实。因此,艺术可以化自然丑为艺术美,《诗学》第四章里说,”事物本身原来使我们看到就起痛感的,在经过忠实描绘之后,在艺术作品中却可以使我们看到就起快感,例如最讨人嫌的动物和死尸的形象”。此外,艺术也可以使事物比原来形状更美,《诗学》第十五章里说悲剧诗人“应该仿效好的画像家的榜样,把人物原形的特点再现出来,一方面既逼真,一方面又比他原来更美”。上面《诗学》第二十五章引文里所提到的希腊名画家宙克什斯就曾把希腊克罗通城邦里最美的美人召集在一起,把这许多美人的美点融会在一起,画成他的名画《海伦后》。这画既有现实的根据,又远比现实更美。(7)

  亚理斯多德论诗与其它艺术,经常着重有机整体的观念。这也是和他对文艺与现实关系的基本看法分不开的:形式上的有机整体其实就是内容上内在发展规律的反映。整体是部分的组合,组合所应根据的原则就是各部分之间的内在逻辑。亚理斯多德在《政治学》(134a)里说过:

  美与不美,艺术作品与现实事物,分别就在于在美的东西和艺术作品里,原来零散的因素结合成为一体。

  零散的东西不免具有偶然性,彼此之间见不出必然的互相因依关系,结合成为一体之后,偶然的就要抛开,剩下来的因素彼此之间就要见出必然的互相因依的关系,就像人体各部分一样。在《诗学》第七章里亚理斯多德替整体下了一个貌似乎常而实在深刻的定义:

  一个整体就是有头有尾有中部的东西。头本身不是必然地要从另一件东西来,而在它以后却有另一件东西自然地跟着它来,尾是自然地跟着另一件东西来的,由于因果关系或是习惯的承续关系,尾之后就不再有什么东西。中部是跟着一件东西来的,后面还有东西要跟着它来。所以一个结构好的情节不能随意开头或收尾,必须按照这里所说的原则。

  各部分紧密衔接,见出秩序,这就是各部分在整体里不仅是不可少的因素,而且所站的位置也是不可移动的。这样,一个整体里一切都是必然的,合理的,没有任何偶然的和不合理的东西夹杂在内。《诗学》第八章里有一段话把这个意思说得很清楚:“一个完善的整体之中各部分须紧密结合起来,如果任何一部分被删去或移动位置,就会拆散整体。因为一件东西既然可有可无,就不是整体的真正部分。”

  这个有机整体观念在亚理斯多德的美学思想里是最基本的。就是根据这个观念,他断定悲剧是希腊文艺中的最高形式,因为它的结构比史诗更严密。也就是根据这个观念,他断定叙事诗和戏剧之中最重要的因素是情节结构而不是人物性格,因为以情节为纲,容易见出事迹发展的必然性;以人物性格为纲。或像历史以时代为纲,就难免有些偶然的不相关联的因素。在《诗学》第二十三章里他指出叙事诗与历史的分别说:“它在结构上与历史不同。历史所写出的必然不只是某一人情节,而是某一个时期,那个时期中对某个人或某些人所发生的事,尽管这些事彼此可以不联贯。”诗的结构却要是见出内在联系的单一完整的统一体。这正是《诗学》第八章所要求的“动作或情节的整一”。亚理斯多德只强调过动作的整一,后来新古典主义者加上时间与空间的整一,合成所谓“三一律”,他们把动作的整一看成每篇诗只能写一个情节,不穿插附带的情节,这是从形式上看整一,忽略了内容上的内在联系。不仅如此,亚理斯多德谈戏剧中的合唱队、音乐和语言等因素,也要求一切都要服从整体。谈到音乐时,他把一曲乐调比作一个城邦,其中统治者和被统治者都要各称其分,各得其所。(8)

  在亚理斯多德的美学思想中,和谐的概念是建立在有机整体的概念上的:各部分的安排见出大小比例和秩序,形成融贯的整体,才能见出和谐。后来许多美学家(例如康德以及实验美学派的费希纳)把和谐、对称、比例之类因素看成单纯的形式因素,好像与内容无关。在这一点上亚理斯多德就比他们高明得多。他把这些因素看成与内在逻辑和有机整体联系在一起的,即由内容决定的。最能说明他的意思的是音乐,即他所认为“最富于摹仿性的艺术”。在《问题》篇第十九章里他提出这样一个问题:“节奏与乐调不过是些声音,为什么它们能表现道德品质而色香味却不能呢?”他的答案是:“因为节奏与乐调是些运动,而人的动作也是些运动。”这就是说,音乐的节奏与和谐(形式)之所以能反映人的道德品质(内容,见于动作),是因为两者同是运动。音乐的运动形式直接摹仿人的动作(包括内心情绪活动)的运动形式,例如高亢的音调直接摹仿激昂的心情,低沉的音调直接摹仿抑郁的心情,不像其它艺术要绕一个弯从意义或表象上间接去摹仿,所以说音乐是最富于摹仿性的艺术。因为音乐反映心情是最直接的,它打动心情也是最直接的,所以它的教育作用也比其它的艺术较深刻。从此可见,音乐的节奏与和谐不能卑从形式去看,而是要与它所表现的道德品质或心情联系在一起来看的。亚理斯多德的这个内容形式统一的看法是深刻的,与形式主义相对立的。

  关于文艺与现实关系方面,还有一点值得一提。亚理斯多德看文艺问题,主要的从科学出发,要求一切都有一个理性的解释,所以抛开了过去的一些神秘观念。最显著的例子是他谈悲剧不提命运,谈艺术创造,他也放弃了柏拉图所崇奉的灵感。关于命运概念,下文再谈,现在只说“灵感”,这个名词在《诗学》里没有出现过一次,只有在《修词学》卷三里谈词藻的选择时他偶然提到“诗是一种灵感的东西”。但是从这句上下文看,他用这个名词也不过像我们现在用它一样,指创造活动中的思致焕发,没有柏拉图所了解的因神灵凭附而转入迷狂状态的意思。与此相反,亚理斯多德所要求于诗人的是清醒的理智。这在《诗学》第十七章里说得很明白:

  在构思情节和用恰当的语言把它表现出来之中,诗人应尽量把所写的情景摆在眼前,把它看得活灵活现,恍如身历其境。这样他才会看出哪些才是妥当的,不至于把前后不一致的地方忽略过去。

  从这番话以及从上述强调内在逻辑与有机整体的那些话看,我们可以说,亚理斯多德对于希腊人所习用的“摹仿”’一词理解得比柏拉图远较深刻:它不是被动地抄袭,而是要发挥诗人的刨造性和主观能动性,不是反映浮面的现象,而是揭示本质与内在联系,这种文艺思想基本上是符合现实主义的。

  三 文艺的心理基础和社会功用

  在文艺功用问题上,亚理斯多德也比柏拉图前进了一大步。分别在于伦理理想。依柏拉图,理想的人格要能使理智处在绝对统治的地位,理智以外的一切心理功能例如本能,情感,欲望等等,都被视为人性中“卑劣的部分”,都应该毫不留情地压抑下去。文艺正是要投合人性中这些“卑劣的部分”来产生快感,所以对于人的影响是坏的。这显然是摧残人性中大部分的潜能来片面地伸张理智的看法。亚理斯多德的看法却与此相反。他的理想的人格是全面和谐发展的人格。本能,情感,欲望之类心理功能既是人性中所固有的,就有要求满足的权利;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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