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小企业出于偷逃税款的考虑,往往会将部分收入隐匿不入账,以达到缩小税基,少交流转税、少交甚至不交所得税的目的。这部分收入一般来源于自然人、个体工商户或是小企业,直接以现金收取,并不开具正式发票。由于这部分收入未在账内核算,且企业内控制度又多不健全,形成收入的原始单据如发货单、提货单、送货单等往往没有妥善保管,有的甚至没有这类原始单据,因此,如何查出这些账外收入就成了注册会计师审计的难点。
任何事项的发生都会留下痕迹,账外收入亦是如此。注册会计师若在审计过程中密切留意,并掌握一些审计技巧,就不难发现一些蛛丝马迹。笔者以近期完成的一项对某小型纺织企业A公司的司法审计业务为例,谈谈对小企业隐匿收入不入账的几点审计技巧,希望能对广大的同行起到一些帮助。
一、对耗用原料的重量与生产出的产品重量之间的勾稽关系进行验证
一般的生产型企业,耗用原料的重量与产成品重量之间存在着一定的勾稽关系。注册会计师如能了解此勾稽关系并对其进行验证,从中发现异常,再顺藤摸瓜,往往就会发现未入账收入的线索。这种勾稽关系包含两方面的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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