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分为1000分。
各科目试题难度结构均为7:1.5:1.5,即70%的容易题,15%的中档题,15%的稍难题;卷面分值为:语文、数学各130分,英语120分,物理、化学各110分,历史、道德与法治、地理、生物各100分。
英语由听力和笔试两部分组成,同堂考试。听力部分为试题第一大题,分值为20分(听力无试听部分),采用录音机或智能广播系统播放磁带的方式进行。学生如有听障,可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听障学生在参加初中毕业学业考试时免试英语听力的通知》(湘教通〔2013〕501号)要求,向县市区教育局进行免试申请,并报市教育局基础教育科备案。
扩展资料:
郴州市中考的相关要去规定:
1、根据中考的初中毕业水平考试、普通高中招生选拔考试的双重属性,分别采取不同的成绩呈现方式。
2、作为考生初中毕业的标准依据,考生参加中考的所有考试科目成绩以等第的方式呈现,每个考试科目成绩设A、B、C、D、E五个等第,其中E等为不合格。
3、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按道德品质与公民素养、学习能力、实践能力、运动与健康、审美与表现等五个维度评价,评价结果以A、B、C、D四个等第形式呈现,D等为不合格。
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含听力测试),理科综合(物理、化学、生物合卷),文科综合(思想品德、历史、地理合卷),体育与健康。
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单科单卷,每科卷面总分为120分;理科综合卷面总分为130分,其中物理60分、化学40分、生物30分;文科综合卷面总分为130分,其中思想品德50分、历史50分、地理30分;体育与健康30分。考试科目满分为650分。
市教育局同时还发布了全市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全市中考成绩1分段统计。
高中阶段招生录取文化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为: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生580分、特长生465分;非省示范性普通高中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生300分、特长生240分;中职学校招生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为200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