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况是这样的我父亲与其亲二哥居同一村,其亲哥现为孤寡老人,要被纳入五保户并送往敬老院,村集体找到我父亲作为其亲二哥的监护人,条件是1我父亲归还其亲二哥的往年拖欠政府款项5000元整。2.日后其亲二哥若在敬老院出现病危住院情况由我家里人出面护理但不需要我家里人支付住院费用。好处是1.其亲二哥的宅基地的房屋使用权归我父亲所有。2.其亲二哥的口粮地リ归我父亲所有。
这种情况大家帮忙分析一下我父亲要不要做其亲二哥的监护人?
这是个紧箍咒,一旦戴上了就摘不掉了,我父亲母亲年纪也都60多了,说句难听的,日后其亲二哥患病一直需要有人照顾的时候怎么办?
是这样的,我父亲共有四个兄弟,目前现状我父亲的条件较好,所以会被村集体选择做监护人,但是我们条件再怎么较好我们也是山区农村的农村人,不说别的,5000元的拖欠款对我们家来说也不是一个小的数目,我们也不是图其宅基地的房子和土地什么的,就算没有这些,日后其病危住院我们去照顾一下他也是人之常情完全可以的。
那么我二叔拖欠政府的款项该由我们承担嘛?我二叔现在目前还是有经济支付能力的。
追答一个农村老人会有几个钱?他的房子和宅基地恐怕比五千值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