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有一亲戚,在买房中没有考察好,导致所买房屋是危房的情况都不知道,现正在办理房屋交易手续,已首付6万元房款(是个人的二手房)。
现在才从一些渠道了解到该房已被当地政府鉴定为C级危房,这种情况怎么办,可否要求对方退还首付款6万元和退还定金2000元(当时约定不买房就不退定金),可否要求房交所退还已交的部分契税和手续费(因为房屋交易所未起到危房交易的限制和充分提示义务)。有无法律依据,谢谢!
若提供详尽的法律依据,必有重赏!!!
法律条文有没有关于危房交易的限制和相关规定,请帮忙提供一下!
参考资料:合同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