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社保后的遭遇

我是安徽省安庆市宜秀区杨桥初级中学一名员工,自1994年至今已连续从事后勤工作16年,且距退休年龄不足3年。
根据相关文件规定我应该享受追溯到1996年1月开始买社会保险,学校提供相关手续于2008年12月为我补办了养老保险,并事先约定本人先垫付保险费42294.06元后报销,然而杨桥初中出尔反尔至今分文未支付竟要挟本人扣除10年后才给报销,校领导无视法律法规,与相关执法部门串通侵犯劳动者的合法权益,打击我们的维权行为。杨桥初中却一次次让我感到阵阵寒意,在维权的路上即使步步维艰我也不会放弃。
请求社会还我们劳动者一个公道,捍卫法律的尊严。也请网友给予支持及法律信息帮助!谢谢~

您可以拿着您的劳动合同,以及垫付保险费的相关凭证到当地社保机构申请仲裁。祝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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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2-19
拿着你的劳动合同直接去劳动局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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