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中一套二手房,首付40W,想做公积金贷款55W,中介在分析我们的收入情况后认为我们可以通过公积金贷到55W,于是签了合同。但是在去办理收入证明手续的时候,发现由于缴存金额没有那么多,我们最多贷到33万。可是我们已经交不出更多的首付了,又不是我们不想买时贷不下来,请问这算违约吗?我之前交了房主5000元定金,打了15000欠条,合同的附加提款提到如果违约要交全额的20%为违约金!
但是合同里却没有约定如果我贷款做不了要怎么处理
请各位大侠帮小妹想想如何是好?我的定金还能要回来吗?如果要不回来,其他的违约金还要支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