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阿姨离异后认识现在的男朋友也是离异的,他们没有领证的,就是想先处一段时间看看。男的是外地的,所以就先住到阿姨家。可是相处下来发现他好吃懒做又爱嚼舌根,每天就混吃玩乐。交谈下来没用,我阿姨就准备分手。可是此人要30W分手费,不然就要她把现在住的房子过户给他(差不多也值个30W)说现在甩人都要分手费的。我阿姨收入很少,就指望这套房子给她女儿当嫁妆,两个方式都行不同意。此人赖在房子里不肯走,自己搬去另个房间,每天各管各的。她有想过卖掉这个房子再去买房,可是这个人太横了,看房的和房产公司居委都被赶掉,都不接手这房,叫他们自己家里事情解决再说。那男的家里也都是不讲道理的,知道后都赞成他不许走,要么拿到钱。几个月了,我阿姨跟她女儿跟这个不相干的人在同一屋檐下这样生活着很不是滋味。事情总归要个解决方法吧?这种事情怎么解决啊?
我们只是个小城市啊,警察不顶用的
她有报过警,可惜警察说,这个是她们家庭感情纠纷,叫她们自己处理,警察管不了也管不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