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东第一次要趁我不在家时强行进入我房子弄东西(租房时告知我他没有钥匙的),结果被我赶到阻止了,由于这次事件我觉得个人隐私有被侵犯的感觉,所以就提出解除合同,但是他说只能退给我押金 房租不能退给我(押金3200 房租有5000多,按照合同提前解约是不退押金,但未写不退房租),我找中介公司去与他协商并被他边骂边赶出门,之后第2天他就趁房子里没人时私自进去,把房间窗帘都拆走了,并且拿走了我的电饭锅,咖啡以及冰箱里的一些食物(感觉像拣垃圾的,我报了警,打了两次110不肯出警,打了一次附近派出所电话不肯出警,叫我起诉,我东西被盗了难道不应该先出警来看下吗???),我想请问像这种情况我可以起诉他吗?是起诉他侵犯个人隐私,还是盗窃?赢的机会大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