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儿子打架致人轻伤,检察院已批捕是否还可以和对方协调解决。

我儿子因和别人打架致他人轻伤,现在检察院已经批捕。请问现在是不是还可以和对方协调,不在追究刑事责任。

    故意伤害致人轻伤,涉嫌故意伤害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当事人双方可以就民事赔偿问题达成调解协议,但是不可以免除刑事责任。

    达成调解协议后,如果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法,检察院可以做出不起诉决定。法院可以从宽处罚。


  《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七十九条 对于达成和解协议的案件,公安机关可以向人民检察院提出从宽处理的建议。人民检察院可以向人民法院提出从宽处罚的建议;对于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可以作出不起诉的决定。人民法院可以依法对被告人从宽处罚。


《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犯前款罪,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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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21
只要不构成刑事案件,一般的打架属于扰乱社会治安,可以民事解决,就是可以协商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2009-10-21
致人轻伤,还惊动检察院?

不是吧,一般也就到110看守所里呆几天,处理处理;

是不是对方家里有人啊?

你们大人不是就爱找关系吗?

你也找找看,或者拿出几万赔给他,反正你有钱
第3个回答  2009-10-21
估计这个轻伤描述的优点轻,不过要是真的协商就没撒问题的
第4个回答  2009-10-21
被逮捕后,有些难度,但可以尝试,如果需要,可以请律师提供相应的法律帮助,可进一步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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