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公司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原材料采用计划成本计价,2008年10月份“原材料”账户期初余额为56000元,“材料成本差异”账户期初借方余额为2210元,原材料单位计划成本12元。本月10日进货1500千克,每千克10元,运输及包装费850元,适用增值税税率17%。本月20日自制原材料生产完毕入库,共2000千克,其成本如下:直接材料15000元、直接人工6000元、制造费用4900元。本月份生产产品领用原材料4000千克,车间一般消耗领用200千克。
问题:
(1)10月10日购入原材料时;
(2)10月20日自制原材料入库时;
(3)结转本月发出原材料计划成本;
(4)结转发出原材料应负担的成本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