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强险过期商业险没过期,发生交通事故商业险怎么赔偿?

事故发生交强险到期1天,当天是星期六。第三者险20万有效,能要求保险公司按全部医疗费和伤残费赔偿吗(不扣除交强险赔付的部分)?
如果保险公司要扣除交强的赔付的部分,起诉保险公司要求全部赔偿,有多少胜诉的可能?

交强险过期商业险没过期,发生交通事故商业险按照扣除交强险应赔付部分后的部分进行赔偿,是不能扣除交强险赔付部分的。这是根据商业险的条款明确约定的,即便起诉保险公司,根据约定也是很难胜诉的。

根据《第三方责任险条款》第四条 被保险人或其允许的驾驶人员在使用保险车辆过程中发生意外事故,致使第三者遭受人身伤亡或财产直接损毁,依法应当由被保险人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保险人负责赔偿。

第五条 经保险人事先书面同意,被保险人因第四条所列原因给第三者造成损害而被提起仲裁或者诉讼的,对应由被保险人支付的仲裁或者诉讼费用以及其他费用,保险人负责赔偿;赔偿的数额在保险单载明的责任限额以外另行计算,最高不超过责任限额的30%。

扩展资料:

《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六条 同时投保机动车第三者责任强制保险(以下简称“交强险”)和第三者责任商业保险(以下简称“商业三者险”)的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当事人同时起诉侵权人和保险公司的,人民法院应当按照下列规则确定赔偿责任:

(一)先由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在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

(二)不足部分,由承保商业三者险的保险公司根据保险合同予以赔偿;

(三)仍有不足的,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和侵权责任法的相关规定由侵权人予以赔偿。

被侵权人或者其近亲属请求承保交强险的保险公司优先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第三者责任险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2-24

如果交强险过期的话,那计算商业险的赔付金额仍然是要减去交强险应当赔付的金额,也就是说凡是对方的损失在交强险各分项限额之内,保险公司是不会赔的,只有超出了交强险分项限额的部分,保险公司才予以赔付。

扩展资料:

交强险和商业险的区别:

1、赔偿的原则不同。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在交强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而商业险中,保险公司是根据投保人或者被保险人在交通事故中应负的责任来确定赔偿责任。

2、保障的范围不同。

交强险的保障范围广,商业险的保障范围相对狭窄。发生保险事故时,交强险不仅承担被保险人有责任时依法应由被保险人承担的损害赔偿责任,而且还要承担被保险人无责任时其相应的损害赔偿责任。

而商业险在被保险人无责任或者无过错的情况下,保险人不承担赔偿责任。另外,在商业险条款的“责任免除”项下还列明了许多保险人不承担赔偿的情形。

3、具有的强制性不同。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机动车的所有人或管理人都应当投保交强险。同时,保险公司不能拒绝承保、不得拖延承保和不得随意解除合同。而商业险不具有强制性,投保人与保险公司在自愿、平等的条件下订立保险合同。

4、保险费率的不同。

根据《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条例》的规定,交强险实行全国统一的保险条款和基础费率,保监会按照交强险业务总体上“不盈利不亏损”的原则审批费率。而商业险是以营利为目的,保险费率也比较高。商业险的保费取决于很多因素,如保险金额、车型、车龄等。

5、赔偿的限额不同。

交强险实行分项责任限额。交强险合同约定对每次事故在一定项目下的赔偿限额内负责赔偿,如死亡伤残赔偿限额为11万元,医疗费用赔偿限额为10000元,财产损失赔偿限额为2000元。

商业险的赔偿限额可由被保险人在5万元至100万元或者以上中选择,远远高于交强险。

每一天道路上都会发生大大小小的交通事故,而交强险和商业险就是对这些交通事故的保障,所以小编提醒每一位车主一定要按时购买交强险和商业险,否则当出现交强险过期商业险没过期这种情况时,虽然保险公司也会给予赔付,但赔付会比两险都赔少很多。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

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2个回答  2018-11-01
交强险过期了,那么交强险因该理赔的部分,保险公司就不能赔偿了,只能是你个人承担,商业险部分保险公司应该继续赔偿。
机动车的交强险,是一种强制险种,每辆车必须投保的,可以提前90天进行投保的,以后要注意,在交通事故中,交强险的额度也不少,医药费1万元,财产损失2000元,误工费、护理费等11万。所以伤者一方的费用要先用交强险赔偿的,超出交强险的才能用商业险继续赔偿,所以你发生的事故要是费用不是很高的话,大部分都是你自己承担了。
关于起诉的问题,只要你的保险过期了,保险公司就不赔偿,起诉也不会胜诉的,胜诉的概率是相当的低。个人觉得没有胜诉的可能,合同到期了,自然就解除了。怎么还能要求履行合同呢。
第3个回答  2018-10-31
一、因为你提问中,没有说明事故责任认定,推定你方负事故全部责任;
二、正常按照第三者责任险的条款规定,是要在交强险以外的部分商业第三者承担保险责任,如果你的交强险过期由你自行承担交强险部分的赔偿金额;
三、你如果起诉保险公司到法院,要看保险公司投保时对保险条款是否履行了详细说明义务,另外根据保险法司法解释二“第十条 保险人将法律、行政法规中的禁止性规定情形作为保险合同免责条款的免责事由,保险人对该条款作出提示后,投保人、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以保险人未履行明确说明义务为由主张该条款不生效的,人民法院不予支持。”
能否胜诉,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以上建议,仅供参考!
第4个回答  2018-10-29
事故发生时,交强险到期1天,第三者险20万有效,不能要求保险公司按全部医疗费和伤残费赔偿。
保险公司只能在扣除交强险后,在商业险的限额内赔偿损失。
如果起诉,法院也不会判决保险公司在交强险限额内赔偿损失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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