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公积金封存后怎么异地提取

如题所述

上海公积金封存后异地提取的方式:以真实的行为和证明材料向管理部或者受委托机构提出提取申请即可。
公积金封存全称为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封存,是指单位与职工中断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账户无法转移且又不符合销户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账户应予封存。等你进了新的公司就可以启封,也有公司不封存的,由下一家公司转移的。职工与原单位终止劳动关系后尚无新单位就业的,原单位应自劳动关系终止之日起30日内,将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中心托管专户管理。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的相关要求规定:
1、市公积金中心已与房屋管理、民政、税务等有关部门实现信息联网的,市公积金中心可在职工授权同意后,向有关部门联网核查,取得应当由职工提供的有关证明材料;
2、职工购买本市拥有所有权自住住房的,如简提供购房合同、不动产权证(含原房地产权证)、购房发票、购房资金来源凭证等证明材料。
职工因下列情形之一致使住房公积金缴存中断,其住房公积金帐户无法转移且职工又不符合提取住房公积金条件时,中断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应予封存;封存的住房公积金帐户为封存户:
1、单位变更或终止时,无法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转移手续的;
2、职工合同期满,不再延期或合同期内被解聘,未在其它单位就业的;
3、职工辞职或被单位辞退、除名,未在其它单位就业的;
4、职工被判刑、劳教的;
5、职工与单位协议保留社会保障关系的,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
6、职工进再就业中心,原单位已关闭或停产的;
7、职工停薪留职,但本人自愿通过原单位继续缴存的除外;
8、职工因其他情况中断工资收入的,经本人申请,其住房公积金帐户予以封存。
综上所述,职工住房公积金帐户封存和封存户提取实行审批制度。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由封管办审核,未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暂委托建设银行经办行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分别由封管办和职工所在单位进行封存管理。
【法律依据】:
《上海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
职工应当按照本市住房公积金提取相关规定,以真实的行为和证明材料向管理部或者受委托机构提出提取申请。社会中介机构和个人不得伪造和提供虚假材料,牟取不当利益。
对职工以购房、租赁等为由申请提取住房公积金的,市公积金中心应当要求职工签署提取承诺书,并向其充分揭示骗提套取风险、后果及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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