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司机不系安全带扣2分,乘坐人员不系安全带不扣分但要处于20以上200以下的罚款。
根据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51条规定: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因此副驾驶也必须系安全带。
扩展资料:
交通法中关于安全带的相关处罚:
1、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2、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扣2分。
3、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罚款50元,不扣分。
参考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