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范文

遗嘱范文

遗 嘱
遗嘱人:×××,男,生于×年×月×日,身份证号码: ,现住址: 。
本人×××,在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有关法律,在×××和×××的见证下郑重订立本遗嘱,并宣布本遗嘱是本人至今为止唯一有效的遗嘱。非本人经合法有效程序,此后的任何文件不构成对本遗嘱的变更、补充或撤销。
我现在意识清醒,行为自主,能够完全理解自己行为的法律含义并完全自愿订立本遗嘱。我有一次婚姻关系,就是现在的妻子×××,并与之生有一子×××,没有其他或即将出生的子女。我的父母健在。我声明我在本遗嘱中所处分的财产均为本人合法所有的个人财产,拥有完全处分权。我的遗嘱内容如下:
一、我位于 XX 的房产,系我个人所有的婚前财产,全部由我的父母继承,在我死后办理产权变更登记。若我的父母一方先于我死亡,则由存世的另一方继承。若我的父母均先于我死亡,则全部由我的孩子继承,在孩子成年前由×××代为保管居住。
二、我位于 XX 的房产,系我和妻子的夫妻共同财产,其中属于我的份额,按上述第一条规定继承。
三、我的银行存款„„ 四、我现有的债权„„
若有遗漏的其他财产,除非此后经我补充,我宣布也按本遗嘱的原则进行分配。
五、我指定×××和×××作为我的遗嘱执行人,他们共同在我死后启封和公布此遗嘱,并负责我遗产的分配。若其中任何一人先于我死亡或因其他原因不能履行执行职责,则由另一人独自担任我的遗嘱执行人。若两人均不能履行执行职责,则由他们指定的另外的人执行。指定文件须有两人中任何一人的亲笔签名。
六、我与湖北旗开律师事务所 年 月 日签订的《遗嘱执行法律服务协议》作为本遗嘱的附件,协议中有关遗嘱执行人的指定(包括委托变更指定)、遗嘱执行人的权利、遗嘱执行法律服务费用的支付等有关遗嘱执行的条款,视为本遗嘱的组成部分。
本遗嘱于 年 月 日,由本人在 亲自订立,并由 和 见证。
遗嘱人签名: 见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以上是我们草拟的遗嘱格式之一。其实,法律上并未规定遗嘱必须采用什么样的格式,只要是符合上述有效遗嘱的形式和实质要件,均为有效遗嘱。但一份完备的、方便执行的遗嘱,一定是经过精心筹划、字字考究的遗嘱。为方便当事人,这里提供遗嘱的一般格式以供参考,值得特别注意的地方有特别提示。
(一)首部
首部应该明示这是一份遗嘱,并且将遗嘱人的基本信息和立遗嘱时的精神状况和自主能力进行交代。通常包括:
1. 标题。通常为“遗嘱”二字。标题不是必有项目。
2. 遗嘱人信息。包括遗嘱人姓名、身份证号、婚姻家庭状况等。代书人信息(姓名、身份证号、工作单位)。
3. 遗嘱人立遗嘱时精神状况。这一点是基于法律规定遗嘱人必须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考虑。
4. 遗嘱人立遗嘱时的意志自主状况。这一点是基于法律规定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真实意思表示。
5. 遗嘱唯一性声明或者与其他遗嘱的关系。以免造成多份遗嘱的烦恼。而且方便以后对遗嘱进行补充或修正。
(二)正文
正文是遗嘱的核心,也是进行遗产筹划的重点。在这部分,遗嘱人要对自己的财产进行分配。遗嘱人可以先列明遗产清单,然后再一一分配,也可以不列清单,分项分配。这部分应充分咨询律师意见,防止类似处分他人财产等导致遗嘱无效情形的出现。另外,也要确保对财产的处分符合财产的最大效益,并具有可执行性。要照顾各方利益,并保证不违反上述遗嘱实质要件的后三点内容。
特别提示:
1. 个人合法财产是否列尽?有的人财产名目繁多,难免发生遗漏。千万别忘了其他隐形财产,比如股份、合伙份额、债权等。若有遗漏的财产,可以通过事后补充条款进行补充。否则视为没有遗嘱,按法定继承分配。
2. 个人合法财产是否列明?不光要列尽,更重要的是列明。比如,如果是房产,要写清楚房产证号、房屋位置、面积等信息;如果是银行存款,要写清具体开户行、存款类型、金额、银行密码等信息(密码可单独封存,交遗嘱执行人在执行遗嘱时交予继承人)。
3. 是否处分了他人的财产?建议遗嘱人立遗嘱前学习一下《婚姻法》等法律知识,或向律师提供其财产状况,并咨询哪些财产属于其个人专有,可以处分。
4. 是否为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保留必要的份额,是否为未出生的胎儿保留了份额?遗嘱虽然强调个人对财产的处分,但也不能违反法律的强制性规定。
5. 具体分配方案是否可行?比如房屋,由大儿子和二儿子各占2间。这种写法就不具体,到底占哪两间?再如,地处××的房屋共2间80平米,由大儿子和二儿子继承,大儿子居住使用,按遗嘱人死亡时房屋市价的50%折价补偿给二儿子。这个就具有执行性,但是也要注意,这又会增加继承费用,因为如果大儿子和二儿子就房屋市价有分歧,就需要评估。另外,如果其中一人放弃继承又会怎样呢?大家可以自己想想这个问题。可见,一份简单的遗嘱,内涵是非常丰富且复杂的。如果不懂法律,不善于筹划斟酌,则会影响遗嘱的有效性,增加遗嘱执行的难度。
(三)尾部
1. 指定遗嘱保管人。遗嘱最好由遗嘱人持有一份,另外交给专业机构保管一份。
2. 指定遗嘱执行人。遗嘱执行人应该具有一定的公信力、最好指定专业机构中的两人以上。
3. 遗嘱人、代书人、见证人签名。如果遗嘱有多页,最好每页都签名。注意是亲笔签名,不可用盖章或按手印代替签名。
4. 注明日期。
5. 注明遗嘱订立地点。 (四)附件
如前所述,有的遗嘱人为稳妥起见,或请医生进行精神见证,或请律师进行遗嘱见证,在这些情况下,最好附上医生和律师的见证声明。专业的律师事务所都有格式化的遗嘱见证书。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19-08-19
遗嘱
立遗嘱人:江某,男,77岁,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市××区×路×号
我因年老多病,不久于人世,恐去世后家属子女为继承遗产发生纠纷,特立此遗嘱,对我的财产作如下处理:一、位于××××处的别墅(产权证号×××××××,面积×××平方米)由大儿子江大某继承。
二、存款200万元(账号××××××××××××××)由二儿子江二某继承。
三、奥迪车一辆(车牌号×××××××)和奔驰车一辆(车牌号×××××× ×)由小女儿江小某继承。
本遗嘱委托谭某某(男,30岁,汉族,身份证号码:×××××××××××× ××××××,住××市××区×路×号)执行。
本遗嘱一式三份,由本人与委托执行人谭某某各执一份,存×××公证处一份。
立遗嘱人:江某
×年×月×日
律师提醒
遗嘱写作注意事项(1)遗嘱基于立遗嘱人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即可发生预期的法律后果。
(2)立遗嘱人必须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限制行为能力人和无民事行为能力人不能设立遗嘱。
(3)立遗嘱不能进行代理。遗嘱的内容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应由遗嘱人本人亲自作出,不能由他人代理。如是代书遗嘱,也必须由本人在遗嘱上签名,并要有两个以上见证人在场见证。
(4)口头形式的遗嘱只能在危急的情况下采用,而且要求有两个以上的见证人在场见证,危急情况解除后,遗嘱人能够以书面形式或录音形式立遗嘱的,所立口头遗嘱因此失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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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9-05-15

宋聪聪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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