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志军杀人案再开庭,案发两年后,四川高院为何对该案件启动审判监督程序?

如题所述

两年前,张志军因为杀害女婿及其父母一家三口而被警方抓获。当时法院一审判,张志军死刑,二审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但是受害方近期要求法院再审。因此四川高院对该案件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被害人亲属告诉记者因为四川法院认为该案件的认定事实出现错误,只要符合再审条件就会启动再审程序。

一、案件前后

在2019年的1月份,受害人与父母三人在四川成都市内一处住宅被人杀害。行凶的人是受害者的岳父,张志军用的武器是刀。在此之前,受害人与妻子关系破裂,已经处于分居阶段。但是案发当天受害人与岳父母因为孩子赡养问题发生了争执,期间发生了命案。当时的张志军是选择了自首,法院认为虽然他选择了自首,但是情节严重,所以不予轻判。张志军本人是不服这个判决的,并且提出了上诉。

二、启动再审程序

目前这个案件已经被启动了再审程序,启动再审程序之后,一般会花3~6个月时间进行再度审查。法院会另行组成一个合议庭,再度审查这个案子。再审的结果一般都是维持原判再审或者发回重审。受害人家属在得知张志军二审判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后,其实是不能接受的。在司法实践中,很多罪犯也没有因为自首就得到了从轻判罚。被害人家属的谅解材料成了再审的重要关键。

三、被害人家属再度提交申诉状

目前的情况就是被害人家属再度提交了申诉状,并且表达了自己不会给张志军谅解的意思。另外一般来说,即使再省也不会加重罪犯的量刑。现在本案的争议点就是改判事实和理由是否充分?以及这份谅解书到底从何而来能不能真正代表被害人家属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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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08-21

因为这起案件是有原因的。这个人究竟为什么会杀人?是因为他们要争夺他们的孙女。因为女婿和女儿已经离婚了,所以他们对于抚养权是有纠纷的,而在案发当天。女婿带着与父母亲两个人,然后一起来到岳父岳母家中。两家人就在争夺孩子的问题上发生了很大的争执,先是有口角争执,然后最后动手打人,这个张志军就在盛怒之下杀死了三个人。

案件还是比较严重的。所以他在一审判决的时候被判了死刑。不过在二审的时候,因为出示了当事人血清的谅解书。所以就把这个死刑改为死缓了,一般改为死缓的话,如果好好表现的话,基本上是不会判处死刑的。不过也有人对这起案件表示疑问,认为手段极其残忍的杀害三个人,难道就能因为是以正当防卫的理由然后去给自己减罪吗?这在社会上引起了很大的讨论。

不过法庭还是维持了二审的原判,认为这个人确实是有一些正当防卫的理由,因为在冲突的当时,这个人实际上也是有着生命危险的,而他为了维持住自己的生命安全,去选择伤害其他人,应该是属于一种防卫适当的行为,所以就对他进行了死缓。现在法律还是比较公正的,他们会根据一些既有的事实去判决,不会因为舆论而改变。所以我觉得法庭都是非常理性的,他们不会受一些主观的因素所影响,而且现在民法典也是完善了关于正当防卫和防卫适当的一些东西。所以现在法官更加有理由去判决一些案件。

不管怎么样,这还是一起人间悲剧,希望当事人能够好好的改过自新,然后趁着死缓好好的表现,争取宽大处理,也希望那些逝去的人能够安息。

第2个回答  2021-08-21
因为在二审判决中有一些东西是有错误的,这样的话是符合再审的条件的,因此会启动再次审理的。
第3个回答  2021-08-21
因为这种案件性质特别的恶劣,对社会的影响也是比较严重的,同时在这起案件当中也找到了一些疑点,所以对这个案件启动了审判监督程序。
第4个回答  2021-08-21
因为这个案件影响特别的恶劣,这个案件有很多人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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