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地址和法人都变更了,劳动合同要重新签吗

如题所述

你提了一大堆如果,还真不好回答你。要给你较为准确的意见,就需要弄清楚现在这个合同用人单位和法人代表与以前哪个用人单位和法人代表的关系,需要知道现在这个劳动合同对以前哪个合同的处理等问题。给你点建议,供参考:
一、《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都明确规定,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原则,不让你仔细看、也不让签日期的做法违法,你完全可以不签。
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和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用人单位继续履行”的规定,你是原单位改名也好,被收购也好,原合同都应当继续履行。
三、新合同只能视为对原合同的变更,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变更合同需要协商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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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9-06-17
公司地址和法人都变更了,劳动合同也不需要重新签订。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 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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