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公司截止08年10月底固定资产房屋总值是33451.18,共提折旧13882.58。08年11月底在原地方修建房屋工程完工后,固定资产房产值增加了566987.60(08年12-09年10月共提折旧15592.17),现在固定资产房产总值是600438.78,税务局来查账给我们提出了以下要求:
1.把08年10月底以前的固定资产房屋值33451.18下账(因为房屋已经拆除了,一直挂着没有下账)
2.新修建的房屋有一半是生活住房,09年10月从房产总值里减去生活住房250165.23元。
请问这些账务应该怎么处理合适,我刚学会会计,对这些都不懂,希望大家多多帮助!
月末需要结转以前年度损益调整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