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被骗,团伙被抓,为什么警察不通知我去认人?还有我被骗的钱呢?

如题所述

根据《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程序规定》,为了查明案情,在必要的时候,侦查人员可以让被害人、证人或者犯罪嫌疑人对与犯罪有关的物品、文件、尸体、场所或者犯罪嫌疑人进行辨认。

对于第一个问题,即公安机关没有通知被骗人去辩认的问题,主要的原因可能是:
1、被抓获的诈骗团伙并不是对受骗人实施诈骗的团伙,受骗人是被另外的诈骗团伙所骗;
2、受骗人没有向公安机关报案,或公安机关没有确认被抓获的诈骗团伙对受骗人实施了诈骗;
3、也有可能根据案件证据,公安机关认为不需要组织被骗人来进行辩认。

但是,不管是什么情况,作为被害人,受骗人都可以主动向公安机关了解、核实相关情况,以确定自己是否被抓获的诈骗团伙的诈骗案中的被害人,以确定下一步该如何维权。

对于第二个问题,如果被抓获的诈骗团伙是对受骗人实施了诈骗的,应该先由公安机关依法进行追赃,如果追回赃款的,由公安机关负责将赃款发还给受骗人;如果没有追到赃款,或没有全部追回赃款的,因根据《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诈骗犯罪刑事案件,不属于可以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的案件,作为被害人,可以另行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诈骗实施者返还被骗财物或赔偿相应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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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2
你可以到公安机关说明情况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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