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热力管道过程中,对检查焊工的焊接有何规定

如题所述

焊接热力管道过程中,对检查焊工的焊接的规定有:
(1)所有参加管道焊接的焊工必须持证上岗,施焊范围必须与本人资格考试所取得的资格范围一致,且施焊前要进行专项培训学习,通过试焊检验合格的焊工方可上岗施焊。
(2)管道焊接严格按已审批的焊接工艺规程进行施焊。
(3)管道焊接采用氩弧焊打底,手工电弧焊罩面。
(4)电焊条药皮应无脱落和显著裂纹,并应在350~400℃烘干处理后,于10~50℃保温下施焊,焊条烘干不得超过二次。焊丝使用前应清除其表面的油污,金属锈等。
(5)氩弧焊完成后,然后采用直流电焊机进行焊接两层,焊缝应均匀,各层间接头应错开,每层焊缝厚度宜为焊条直径的0.8-1.2倍,不得在焊件的非焊接表面引弧。每层焊缝完成后应将表面熔渣及飞溅物等清除干净(可用砂轮机打磨)。如出现焊缝不均匀且存在沙眼,应将此处打磨然后重新焊接,焊接时应匀速且保证焊缝质量。
(6)每个焊口必须由一位焊工一次连续焊完,相邻层间焊道的起点位置应错开20~30mm,焊接引弧应在坡口内进行,严禁在管壁上引弧。
(7)焊缝完成后应清除焊缝表面的药皮、熔渣和飞溅物。并打上永久性焊工钢印代号标记,代号应位于焊缝下游,距焊缝50mm。
(8)不合格的焊口必须进行返修,用角向砂轮机切磨伤处,重新施焊,施焊长度不得小于50mm。当同一部位返修超过二次时,应切除焊口重新组对施焊。
(8)转动焊口经无损探伤检验不合格时,应取消该焊工对本工程的焊接资格
(9)固定焊口经无损探伤检验不合格时,应对该焊工焊接的焊口按规定的检验比例加倍抽检,仍有不合格时,应取消该焊工焊接资格。对取消焊接资格焊工所焊的全部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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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4-11

    应对每位焊工至少检验一个转动焊口和一个固定焊口。

    转动焊口经无损探伤检验不合格时,应取消该焊工对本工程的焊接资格;固定焊口经无损探伤检验不合格时,应对该焊工焊接的焊口按规定的检验比例加倍抽检,仍有不合格时,应取消该焊工焊接资格。对取消焊接资格焊工所焊的全部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检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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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1)应对每位焊工至少检验一个转动焊口和一个固定焊口。
(2)转动焊口经无损探伤检验不合格时,应取消该焊工对本工程的焊接资格;固定焊口经无损探伤检验不合格时,应对该焊工焊接的焊口按规定的检验比例加倍抽检,仍有不合格时,应取消该焊工焊接资格。对取消焊接资格焊工所焊的全部焊缝应进行无损探伤检验。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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