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解除违纪员工,公司开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和离职证明是7日,但奖惩确认单又是9日,书面通知也

公司解除违纪员工,公司开出的终止劳动合同关系证明和离职证明是7日,但奖惩确认单又是9日,书面通知也是9日,但是这个月工资结清在本月6日,7日(周六)加班工资,和9日工资没有了。这样可以告公司违法解除行为吗?

公司没有违法解除行为,虽然时间是有出入,但不影响公司执行开除决定的。追答

你可以反映到劳动局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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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6-05-10
理论上是可以的,从时间上看,程序不合法。

但是如果您真的违纪在先,事实清楚,公司是可以以工作失误为由,进行争辩的。您得到相应补偿的可能性很小。追问

再失误也不可能两天的加班费和正班工资都不结算吧?

追答

没有按照规定的要求结算工资,肯定是违法的。
您可以要求结算这两天的工资的。

第2个回答  2016-05-17
根据你介绍的情况,有合同有违纪,即使奖惩日期和离职日期有出入,但恐怕也不能作为判定公司有违法解除行为的依据,证据不足。找其他证据吧。比如说违纪行为满不满足合同里的违纪开除条件、有没有漏交保险、合同规定符合劳动法合同法吗等等之类的。追问

我就在一个微信群里发一些信息,信息如下;继续去总公司…间隔几小时后,发了一句,罢工是在罢工…又隔几小时又发了这么一段话,同志们革命没有成功,同志们仍需努力。就这些单纯的词语,公司就说我是煽动他人罢工,怠工

这都是些模糊词语,没有一句明析语言,难道这也是煽动他人罢工的言论?,不过这也是员工罢工一天以后言论,

微信群里成员没有公司其他员工,也就是说公司员工只有我一个人在群里,都是和公司毫不相干的人员,

请你帮忙分析分析有没有突破口?

第3个回答  2016-05-17
程序肯定不合法,但是你违纪行为成立,估计告赢得可能性不大。除非你的违纪行为不构成可以开出来的条件追答

这种情况就得看庭审了。因为法规没有具体参照的

第4个回答  2016-05-10
解除劳动者的劳动合同关系,用人单位应该于劳动者应该解除劳动关系日起在15天办理交接离职手续,参照《劳动合同法》
第五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追问

请问公司这样,是非法还是合法?

追答

法律上没有这么细致的规定,

追问

法律解析有没有这些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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