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师范大学艺术学院的专业设置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6-05-30

艺术设计 专业从2005年开始实行“3+4+1”分流培养模式:即学生在前3个学期主要学习“专业基础课程”,从第4学期开始,在教师的引导下,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兴趣,自由选择三个专业方向中的一个方向:或“广告艺术设计”或“数码艺术设计”或“环境艺术设计”。第八学期为“毕业论文”与“毕业设计训练”。努力培养基础扎实、特长显著、个性鲜明,适应性强的新型的艺术设计行业的高层次人才。专业目标定位:培养具备艺术设计理论与技能、艺术素养与创新意识,能在各类设计公司、装饰公司、规划设计院等部门从事策划创意、设计制作、影视动画、环境景观等设计规划的高级专门人才。
音乐学(师范) 专业实行个性化的主辅修制,在四年学习中,学生根据自身的条件和兴趣,或选择“声乐”或选择“钢琴”和其它器乐等,作为主修课程。使学生不仅具有较扎实的全面的音乐理论知识与运用能力,而且具备或“声乐”或“器乐”的个性特长。专业目标定位:培养掌握音乐学科基本理论、基础知识与基本技能,具备在中等以及其它类型学校与部门从事音乐教学与研究的教育工作者或艺术管理工作者。
美术学(师范) 专业实行的是“3+5”专业分流培养模式,即前3个学期主要学习掌握美术专业的基本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和美术教育的基础知识,后5个学期,学生根据自身的兴趣与爱好,在国画、油画与版画三者之间选择一个专业方向,突显了因材施教与差异化培养。专业目标定位:培养掌握美术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在中等以及其它类型学校与部门从事美术教学与研究的教育工作者或艺术管理工作者。
舞蹈学 专业主要实行“4+4”个性特色培养模式,即前4个学期共同学习专业基础课程,后4学期主要分“编导”与“师范”两个方向分流,充分体现差异化培养的教育理念。专业目标定位:培养掌握舞蹈学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具备在中等以及其它类型学校与部门从事舞蹈教学与研究的教育工作者或艺术管理工作者。
艺术教育(师范) 专业的特点是综合复合型人才,打破传统音乐、美术与舞蹈的界限,努力打造掌握较扎实的音乐演唱(演奏)、绘画创作和舞蹈表演的基本技能,有较高的美学艺术理论修养与艺术教育能力。专业目标定位:培养掌握音乐、美术、舞蹈三位一体的理论以及表演(创作)实践与教学能力,具备在中 等以及其它类型学校与部门从事艺术教育的教育工作或艺术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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