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个税时 工资所属期报错 但是个税金额是一样的 对当期报税有影响吗

如题所述

注意区分“收入所属期”、“税款所属期”、“收入所得期”三个概念。“收入所属期”指的是我们通常所说的哪个月份的工资,依据是我们劳动付出时间;“税款所属期”指的是纳税义务发生而产生税款的时间,个人所得税是在实发工资时产生纳税义务;“收入所得期”指的是我们什么时候拿到实发工资。一般情况下(隔月发放工资):“收入所属期”早于“税款所属期”等于“收入所得期”根据国税总局2011年46号公告,以实际取得工资时间即“收入所得期”来判定是否执行新政策。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当月应纳税款应于次月15日前申报纳税,那么个人所得税的“申报时间”又将晚于“税款所属期”和“收入所得期”。根据以上条件,9月申报时系统所属期实际判定为8月实际所得的7月工资,故扣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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