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老统筹金交够15年,领取一年后 人去世怎么赔付

如题所述

《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按现行法规,参保职工无论是退休前、还是退休后死亡,其个人账户资金都并不存在还没有领完就充公的问题。若是退休前死亡,个人账户资金当然全部可继承,而若是退休后死亡,余额同样可依法继承。

注:
1.可以领取自己交的那些钱和利息,也就是个人帐户部分,公司交的那部分不能取!

2.提供亲属身份证、户口簿、死亡证明或者火化证明、养老保险手册,有单位的,通过单位办理,没有单位的,去当地社保中心办理

退休前死亡的,有单位的,还可以向单位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没有单位的,既没有了

退休后死亡的,个人帐户的余额(扣除已经领取的)可以退,还可以向社保申请丧葬费和抚恤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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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9-07
养老保险,继承人可以提取个人账户余额,没其他赔付
提供办理人身份证,参保人死亡证明、火化证明,双方亲属关系证明
同时可以领取丧葬费

《社会保险法》
第十四条 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第2个回答  2017-09-07
社保累计交满十五年就可以享受养老待遇的,社保可以不交的,中断也没关系,只要累计交满十五年就可以了
第3个回答  2017-09-07
社保累计交满十五年就可以享受养老待遇的,社保可以不交的,中断也没关系,只要累计交满十五年就可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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