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式的基本性质有:
等式两边同时加上(或减去)同一个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等式两边同时乘或除以同一个不为0的整式,等式仍然成立;
等式具有传递性;
若a1=a2,a2=a3,a3=a4,……an=an,那么a1=a2=a3=a4=……=an。
等式的拓展性质有:
等式两边同时被一个数或式子减,结果仍相等;
等式两边取相反数,结果仍相等;
等式两边不等于0时,被同一个数或式子除,结果仍相等;
等式两边不等于0时,两边取倒数,结果仍相等。
分数的性质:
一个分数不是有限小数,就是无限循环小数,像π等这样的无限不循环小数,是不可能用分数代替的;
当分子与分母同时乘或除以相同的数(0除外),分数值不会变化。因此,每一个分数都有无限个与其相等的分数。利用此性质,可进行约分与通分;
对分数进行次方运算结果不可能为整数,且如果运算前是最简的分数,则结果也会是最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