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三年离婚需要退还彩礼钱吗

如题所述

结婚三年了离婚一般不退还彩礼。在相关司法解释中,关于彩礼的规定,主要是在退还彩礼等规范化政策,让彩礼更人性化,避免农村家庭因彩礼而返贫,并没有禁止收受彩礼的强制性规定。
符合以下的三种情况,男方可以向女方索要已经支付的彩礼:
(1)、双方没有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2)、双方虽然办理了结婚登记手续但是没有共同生活。
(3)、男方因支付彩礼导致生活困难。
女方可不予退还彩礼的情形:
(1)、双方未登记结婚但是同居两年以上。
(2)、双方未登记结婚,同居也不满两年,但孕有子女。
(3)、女方接受的彩礼用于共同生活的支出。
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是否要返还彩礼
结婚一年女方提出离婚,一般不需要返还彩礼。
如果符合以下情形的,离婚时当事人可以主张返还彩礼:
(1)、双方办理了结婚登记但是没有共同生活的;
(2)、男方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生活困难的。
如果不符合以上情形的,法院一般不支持离婚返还彩礼。
虽然符合返还彩礼的情形,但并不意味着彩礼会如数返还。
人民法院在判决确定返还数额时一般会根据双方共同生活时间的长短、有无生育子女、财产使用情况、双方经济状况、彩礼数额的大小、过错大小等情况,酌情确定返还的比例。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终上所述:结婚后三年离婚一般不需要退还彩礼。彩礼一般都是婚前支付的,是属于女方或者女方父母的财产跟男方无关,但是离婚时涉及以下情形时需要退还:1.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2.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
第五条
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
(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
(三)婚前给付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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