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在外面有孩子怎么办?

如题所述

当遇到老公在外有外遇有孩子的情况时,当事人可以请求离婚,可以协议书面离婚,也可以到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要求对方当事人支付损害赔偿金,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利。也可以到法院去告老公重婚罪的问题,必要时咨询专业律师关于离婚的意见。 老公在外面有孩子,可以请求离婚,要求老公支付损害赔偿,并争取孩子的抚养权。
一方出轨的,另一方可以要求离婚。过错方要给无过错方支付损害赔偿,可能会少分财产。
尽量争取孩子的抚养权。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哺乳期后的子女,如双方因抚养问题发生争执不能达成协议时,由人民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体情况判决。
相关法律依据:《民法典》
第一千零七十六条规定,夫妻双方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和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第一千零七十七条规定,自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向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前款规定期限届满后三十日内,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未申请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第一千零七十八条规定,婚姻登记机关查明双方确实是自愿离婚,并已经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予以登记,发给离婚证。
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者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经人民法院判决不准离婚后,双方又分居满一年,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讼的,应当准予离婚。
第一千零八十条规定,完成离婚登记,或者离婚判决书、调解书生效,即解除婚姻关系。
遇到老公在外有外遇并且已经有孩子的状况时,如果双方当事人感情确实已经破裂,可以走协议或诉讼离婚的程序来结束婚姻状态,受害方无过错方可以争取到补偿金。同时,也可以到法院起诉对方当事人重婚罪,得到另外一些形式的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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