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业异地预交印花税的财务处理

如题所述

建筑业异地预缴税款如何申报


1、先填写预缴情况表--《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
填写《附列资料(四)(税额抵减情况表)》:需要将建筑服务、销售不动产、出租不动产已预缴的税款分别填写在第3行"建筑服务预征缴纳税款"、第4行"销售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第5行"出租不动产预征缴纳税款"中;
2、在异地预缴税款属于"本期已缴税额",申报时可以抵应纳税额
预缴时:目前,大多数电子税务局都能处理.其他省市企业到达营业地后,如需办理报检登记和预付款申报,需以自然人身份登录电子税务.通过电子税务局,他们可以关联和绑定其他省份的跨区域事件报告.返回与外省管理证书相关的跨省、跨地区事项报告,点击预付款申报.或者使用电子税务局的预付款功能.
回来申报,在附表四中填写预缴的数字,需要抵减的话,主表是分期预缴和附表四,本期抵减.
一般纳税人外地预缴要缴纳多少税?
1、一般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采用一般计税方法的,应当按照取得的价款和非价款费用总额减去分包价款后的余额,按2%的税率预缴税款后,向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2、一般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扣除分包价款后的价款总额和非价款费用余额为销售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提供建设服务的地点预缴税款,并向该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3、小规模纳税人跨市(地级)提供建筑服务,采用简易计税方法的,以扣除分包价款后的总价和非价格费用余额作为销售额,按3%的征收率计算应纳税额.纳税人应当按照上述计税方法在提供建设服务的地点预缴税款,并向该机构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建筑企业异地预交税款的账务处理


建筑企业异地提供服务,预交增值税时,可通过“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科目行相关的账务处理。
建筑企业异地预交税款如何做账?
1、企业异地预交增值税税款时,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贷:银行存款
2、结转冲减未交增值税科目,会计分录为:
借:应交税费——未交增值税
贷:应交税费——预交增值税
建筑业异地预交增值税时如何缴纳城建税?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人异地预缴增值税有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6〕74号)规定:
“一、纳税人跨地区提供建筑服务、销售和出租不动产的,应在建筑服务发生地、不动产所在地预缴增值税时,以预缴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预缴增值税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二、预缴增值税的纳税人在其机构所在地申报缴纳增值税时,以其实际缴纳的增值税税额为计税依据,并按机构所在地的城市维护建设税适用税率和教育费附加征收率就地计算缴纳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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