别人把我的车拿去抵押我要怎么要回来

朋友在我不知情的情况下把我的车拿去高利贷做了抵押,现在到公安局报案公安说他们无权找这车,到法院起诉可以把我的车要回来吗?

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回首先,在车主不清楚的情况下拿车去抵押借钱,如果对方知道的话属于恶意串通。即使对方不知道的话,也不能使用善意取得制度,因为法律规定汽车抵押合同的生效需要办理抵押登记,如果不退还车辆的,可以向法院提起刑事诉讼,一般会构成侵占罪。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主要包括六个阶段:立案、侦查、起诉、审判、执行和特别程序。(一)立案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报案、控告、举报和犯罪人的自首等方面的材料进行审查,判明是否有犯罪事实并需要追究刑事责任,依法决定是否作为刑事案件交付侦查或审判的诉讼活动;(二)侦查指由特定的司法机关为收集、查明、证实犯罪和缉获犯罪人而依法采取的专门调查工作和有关的强制性措施;(三)起诉有两种,包括公诉和自诉;(四)审判是指人民法院在控、辩双方及其他诉讼参与人参加下,依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对于依法向其提出诉讼请求的刑事案件进行审理和裁判的诉讼活动;(五)执行则指刑事执行机关为了实施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和裁定所确定的内容而进行的活动,在我国,刑事执行的主体主要是人民法院、公安机关和监狱等;(六)特别程序对包括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等的诉讼程序。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七十条 将代为保管的他人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退还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二年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将他人的遗忘物或者埋藏物非法占为己有,数额较大,拒不交出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本条罪,告诉的才处理。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五条 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第十四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应当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和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享有的辩护权和其他诉讼权利。诉讼参与人对于审判人员、检察人员和侦查人员侵犯公民诉讼权利和人身侮辱的行为,有权提出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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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6-27
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法律允许,不得扣押公民的合法财产。
如果你的车子被别人私自扣押,你可以和其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会支持你诉求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11-22
借而不言谓之贼!你朋友已经构成偷窃罪了,公安局为什么不受理呢?你朋友怎么说的,而且你的购车票据要保存好,这个是证明你的车的所有人的重要证据!而且最好要有证人可以证明车子不是你借给你朋友的才好!否则真的蛮难的!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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