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定损是修复的零件三者自行进行更换,要求我赔偿差价,怎么办?

那次交通事故是在北京,经交警认定是我全责,当时对方要求去唐山修车及定损,跟保险公司联系后保险公司也同意了。后来定损过程中三者和定损员出现分歧,定损前车门为维修,但他要求更换。但是他没有和我联系,自行找修理厂对车辆进行了维修并更换了车门。现在他要求我赔他全部修车款,大约比保险公司定损的多2000元左右,我应该怎么办?

这个问题你可以直接拒绝他,在没得到解决时就私自去修车,定损员说他的车门只能修复,未能达到更换。都是有标准的。不是说你要换就换,那保险公司还要定损员来干嘛呢!这样的情况你直接支付修复价格给对方就行了。如果对方有异议直接叫他去法院告你。你也会胜数的,那当然协商解决是更好的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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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09-10-19
这样的事情最好是协商解决,大家都分摊一点;但是如果对方不同意的话,你就不要理他,让他找你解决,你就有主动权了。
像这样的问题很多,对方不服定损的话,那就申请物价部门定损。如果物价定损可以修复,那么对方自己承担更换的费用;如果物价定损更换的话,那么保险公司也应无条件更换,赔偿。
第2个回答  2009-10-18
先协商,如不果,让他起诉你,顺带保险公司作为第二被告,这样所有损失保险公司就都赔了,只要法院判。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0-18
协商解决,多出来的费用双方都分担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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