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笔记本坏点数正常范围的国家规定是?

希望有相关法规的链接!
2L的看过,不行啊~

国家关于液晶显示器坏点的规定
涉及到 LCD 坏点的国内标准有两个,一个是国家标准 GB/T 9813-2000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制定于 2000 年,另外一个是信息产业部在 2003 年制定的行业标准 SJ/T 11292-2003 《计算机用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的规定
在这个涵盖笔记本的国家标准附录 C (提示的附录)部分“ LCD 坏点可接受标准”中,对对角线尺寸为 21.3 、 26.4 、 30.7 、 33.8 、 35 .8cm 这 5 个尺寸屏幕坏点数做出规定, 35.8cm 才相当于 14.1 英寸 ,可见这个标准根本没有考虑 IT 的摩尔定律,也没有预见到 LCD 普及的速度。 14.1 英寸以前的尺寸因为不是主流,单看最后一个14.1 英寸的规定:
35.8cm(1024X768)
黑白点 连续点 像点 总数
白点 R+G+B<=12 12
两点连续 <=3对
三点及三点以上连续 R,G,B<=0
黑点 R+G+B<=12;R,G,B<=7 12
两点连续 <=3对
三点及三点以上连续 <=0
注:
1 白点在全黑屏幕下检测,黑点在全白屏幕下检测。
2 每个像素包含 R 、 G 和 B3 个像点:
R - Red 红色 G - Green 绿色 B -Blue 蓝色 R + G 十 B <=表示三种像点总和小于等于可接受数,
R , G , B <=表示梅种像点均小于等于可接受数。
3 连续点的定义

4 坏点距离
白点间距不小于 15 mm ,
黑点间距不小于 5 mm ,
连续坏点,每对间距不小于 10 mm 。
5 经过透光率 5 %的滤光片不可见的白点为非缺陷点。
6 表中所列为便携式微型计算机的部分常用屏幕尺寸的坏点标准。
这个标准的起草单位有**电子技术标准化研究所、长城计算机、联想、方正。
《计算机用液晶显示器通用规范》
在附录A(规范性附录)中规定了“可接受失效点”:
测试中可接受的失效点见表 A.1 。失效点等级见表 A.2 。
表 A.1 失效点
失效点类型 描述
1 类 像素处于选择态( L >0.75 L 亮 +0.25 L 暗 )
2 类 像素处于非选择态( L <0.75 L 暗 +0.25 L 亮 )
3 类 像素或子像素处于非常态(不属于 Ⅰ、Ⅱ类型)
失效簇 5 × 5 的像素块内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失效像素或子像素
L 像素的亮度
L 亮 选择态下像素的平均亮度
L 暗 非选择态下像素的平均亮度
表 A.2 失效点等级
每种类型最大失效点数 / 百万像素
等级 1 类 2 类 3 类 1 类或 2 类失效簇 3 类失效簇
Ⅰ 0 0 0 0 0
Ⅱ 2 2 5 0 2
Ⅲ 5 15 50 0 5
Ⅳ 50 150 500 5 50
注 1 : 每个像素包含 R , G , B 三个子像素点。
注 2: Ⅳ级或Ⅳ级以下的失效点等级 应在产品明示规范及使用说明中标明。
可见这个标准基本上已经与ISO 13406-2标准接轨,对坏点做出了同样的、更严格的规定。这个规范的起草单位有国家电子计算机外部设备质量监督检验中心、AOC冠捷电子(福建)有限公司、明基电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Benq)、上海源创数码科技有限公司、方向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大宇电子有限公司、高创(苏州)电子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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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21-11-12
液晶显示器,三个亮点加三个暗点,总共不超过五个点,都是允许范围。
意思就是可以有暗点或者亮点,但是暗点亮点单项都不可以超过3个,而亮点暗点的总数不能超过5个。
第2个回答  2009-10-17
以国家规定就完了,依据是 GB/T9813-2000《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14寸屏幕,12个点以内正常。
你还是以行规为依据吧,一般厂商3个及以内正常,超过3个给换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3个回答  2009-10-17
看见二楼的了吧,你要按国家标准来,那得等你屏幕上满是坏点才算可以换!
第4个回答  2009-10-17
3个以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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