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区别
1、所属朝代不同
唐代法规创始于唐高祖李渊武德时期,李渊于隋大业十三年攻占隋都长安后,仿效汉高祖刘邦“约法三章”的故事,宣布废除隋法,与民约法十二条,规定杀人、劫盗、背军叛逆的处死刑,这是唐代创立法规的前奏;而大明律是由开国皇帝朱元璋总结历代法律施行的经验教训而详细制定而成。
2、章节内容不同
唐代法规分十二篇,五百条,其篇名为:名例、卫禁、职制、户婚、厩库、擅兴、贼盗、斗讼、诈伪、杂律、捕亡、断狱。而《大明律》共分30卷,篇目有名例一卷,包括五刑、十恶、八议,以及吏律二卷、户律七卷、礼律二卷、兵律五卷、刑律十一卷、工律二卷,共460条。
3、渊源和特点不同
唐律的渊源为隋朝法令,是在隋朝法令基础上加以改造形成的;而大明律的渊源是《唐律》,以笞、杖、徒、流、死为五刑,即所谓正刑,其它如律例内的杂犯、斩、绞、迁徙、充军、枷号、刺字、论赎、凌迟、枭首、戮尸等,有的承自唐代,有的为明代所创。
在形式上,大明律结构更为合理,文字更为简明;在内容上,大明律经济、军事、行政、诉讼方面的立法更为充实;在定罪判刑上,大明律体现了“世轻世重”,“轻其轻罪,重其重罪”的原则,事关典礼及风俗教化等事,定罪较轻;在贼盗及有关帑项钱粮等事,定罪较重。
二、原因
1、唐律
唐律对后世影响深远是源于唐朝的繁荣发展和对法令的继承创新。由于唐王朝此时刚刚建立,还来不及大规模地创法立制,这个时期制定的法律,一般是取隋开皇时期的法律稍加修改而成。史称新律除了把新颁的五十三条格纳入律中,并对流刑作了若干修改外,其余均同于隋开皇律。
2、大明律
大明律的创新程度更高,是以《唐律》为蓝本得到的发展。唐以后历代封建王朝都把唐律当做创法立制的楷模。明初制定法律时,丞相李善长建言:“历代之律,皆以汉九章为宗,至唐始集其成。今制宜遵唐旧”,明太祖采纳了他的意见。
最初的大明律,篇目体例都沿袭唐律,其后虽改为以六部名律,体例有所变更,但在内容方面沿用唐律的地方仍然很多。清律沿袭明律,也受唐律的巨大影响。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唐代法规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大明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