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目前在政治体制改革方面还可能存在哪些问题

如题所述

 一、 我国政治体制改革停滞了吗?   

  政治和经济有机统一的政治观目前很少有人讲,实际上它是马克思主义中国化在政治观上的重要体现和宝贵遗产。当一个国家和民族动用所有的政治组织和力量都参与到一件关系到这个国家和人民根本利害的大事,无论这件事具体涉及什么领域和内容,经济的、军事的、天灾瘟疫,等等,这件事实际上都具有政治的性质。政治最浅白的解释,就是动用国家的强制力和一切政治组织的力量解决国家和社会公共事务和公共需求所需要解决的一切问题。因此,我们动用全国之力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所包含的国家和社会变革绝不仅仅限于经济主体所进行的资源交换和满足供求关系等方面,这里面包含着在政治领域所进行的一系列变革,本质上体现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一系列联动关系。并且对于搞市场经济,我们也是从政治的高度,从关系到国家和民族发展大计,从关系到人民的根本利害这样的高度来看待的。   

  从这种大政治观的视角看,我国30多年来在执政党和政府领导和组织下所进行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既是一场伟大的经济变革,也是一场伟大的政治变革。评价这场变革的成败,归根到底要看我们搞市场经济是成功了还是失败了。也就是邓小平在1992年南方谈话中提出的“是否有利于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生产力,是否有利于增强社会主义国家的综合国力,是否有利于提高人民的生活水平。”除此,没有其他更为根本性的标准。因此,评价中国政治体制改革的成败,最为根本的就是看我们的政治体制改革是否满足了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现代化建设的需要,更确切地说就是与搞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是否相适应。适应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把经济建设搞上去了,政治体制改革就是成功的;不适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甚至阻碍和干扰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需要,就是失败的。这是评价政治体制改革成败最为根本性的标准。当然,还有一个阶级性的判断标准,就是我们搞市场经济,是最终使少数人富裕还是使大多数人共同富裕?是最终巩固和坚持了人民当家作主、共产党的领导和马克思主义信仰,还是最终放弃了社会主义的政治制度和意识形态?不过这后一个阶级性标准最终要靠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历史来检验。我国目前虽然还存在着如腐败蔓延和社会资源分配不公、贫富分化以及发展不平衡等严重问题,但这些问题正处于解决和调整的过程中,保持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仍是第一位的任务。   

  二、怎样看待政治体制改革的关键问题?   

  邓小平关于《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改革》讲话的核心主题是党和国家的领导制度,也就是党的执政制度的改革。要点是主张“党政分开”、“下放权力”,解决把一切权力横向集中到党委、纵向集中到中央的“权力过分集中”的问题,以充分发挥政权组织职能和地方基层的积极性。邓小平当时提出这个问题,是有历史经验意义的。确切地说,是邓小平总结新中国成立以后30年党在执政制度方面的历史经验,也包括总结党在新中国成立前局部执政的经验所得出的基本结论。这个结论对于解决共产党执政存在的普遍性或一般性问题具有恒久的指导意义。1992年,党的十四大提出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中国现代化建设的实践就对政治体制改革提出了新需要。也就是说,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现实需要使政治体制改革的主题发生了变化。建立市场经济,中国急需解决法制规范的缺位问题,即程序正义问题,不然一种新经济秩序的建立靠什么作保障。所以,从1992年以后,有几大政治体制改革问题被突出地提了出来:一是适应市场经济体制的法制建设问题;二是政府职能的转变问题,从计划到市场,政府的职能和机构都需要重新定位和调整;三是权利保障问题,市场经济必然建立在对投资者和市场经济参与者的私权保障的基础上,没有法制保障的经济社会自由就不可能建立市场经济体制;四是保持宏观政治稳定的问题,即保持基本政治制度的框架不变,政治体制改革在这个基本框架内调整和完善。从1992年开始,我国正式确立了发展、稳定、改革这样一种国家现代化大政策框架。

  因此,1992年党的十四大正式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是我国现代化建设目标调整的重大事件。这一目标的提出,对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产生了根本性的影响。建立和完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治体制问题被现实地提了出来,就是“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政治体制怎么改,如何调整,这本身是一个实践问题而不是一个经验问题。政治体制改革必须依据市场经济建设提出的现实需要作适时跟进的调整和变化。实际上,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的探索实践,我国的政治体制改革已经是“柳暗花明又一村”了。一种新的经济体制秩序的建立,要求中央必须有强大的资源配置能力相适应,因此,从1994年开始,我国开始实行“分税制”,以保证中央财力以及对地方调控的主导地位。在此基础上我国大力推进全国的市场化进程,国有企业产权制度改革、公共事业经营方式和事业单位的各种制度创新尝试、民营企业和股份合作制的蓬勃兴起和壮大、经营性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引入市场竞争机制、农村土地的经营权流转和农业税的废除、实行并不断加大对贫困地区和专项事业的财政转移支付、最低社会保障制度和民生公共需求保障体系的探索尝试,等等。尽管这里面有许多不尽如人意的地方甚至严重的失误,但我国在全面推进市场化的同时,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的进程得到大跨越的发展,中国在经济建设方面取得的巨大成就是世界公认的,而在珠三角和长三角的一些地方,更是创造了诸多的工业化、城市化的发展奇迹。正是由于我国“市场化、工业化、城市化和信息化”这四化的快速推进,与之相伴随的新的社会管理问题、公共服务问题,以及在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必然引发的对执政党和政府的选任权、知情权、表达权、监督权以及决策的参与、结社和村社自治的需求等狭义的政治领域的问题,都被大量和显性地提了出来。这就赋予了政治体制改革以新的含义和内容。实际上,当党的十四大提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后,政治体制改革的重点,由过去的单纯的权力配置问题转化为权力有效的问题,由执政权本身的改革变成了执政权如何有效地满足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和保障权利的需要,也就是有效执政问题。而实现“有效执政”恰恰需要权力的相对集中,以避免权力内部的掣肘和无谓的消耗。因此,如何处理好“有效执政”和“权力过分集中”的关系,找到解决这两个问题的结合点,还需要在实践中继续探索和寻求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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