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离职工资结算是怎么规定的

如题所述

第1个回答  2010-06-18
你好,就你描述的问题,律师答复如下:
首先,你们要确认和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的事实,如 工资单,考勤记录,工作过程中的文件记录。
其次,确认劳动关系后,可以要求单位补缴社会保险,补发工资。
第三,单位应当解除劳动合同时应当提前一个月通知劳动者,否则应当支付一个月的经济补偿金作为代通金。
第四,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支付双倍工资,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应当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第五,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可以要求经济赔偿金,为经济补偿金的两倍。
第六,如果协商不成,带好相关资料到劳动监察部门投诉,或者直接到单位所在地的劳动仲裁委提出劳动仲裁。
祝福!
第2个回答  2016-11-21
解除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付清劳动者的工资。未支付的,可以向当地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举报或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
第九条 劳动关系双方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应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一次付清劳动者工资
第3个回答  2010-06-17
他如果现在辞退你,等于违约,不但要支付你所有的工资,还要赔偿你两倍的经济补偿金,你工作两年就能拿到2个月的工资作为经济补偿金。
由于业务和提成无书面规定,你必须有工资条之类的证据,证明你的工资组成。
现在老板很有可能无视你的存在,让你自己主动离职,这样你就没有任何补偿了!
第4个回答  2010-06-18
像这种情况,那老板明显是在钻法律的空子

拖到越久对你越不利,因为法律有规定拖欠工资领取时限

你要不再在他那好好干

要不自己辞职,他不发工资和提成就打电话去劳动局投诉他

别想他辞退你

他肯定是能忍则忍,说句不好听的,他不看见你就不心烦,你在那什么都不干?那你有和你好的同事说说什么,聊聊天不,教他们点什么不,你这就是变相的给老板创造财富

而且拖到时间长了,不是一个月发一次工资嘛,老板完全可以说之前的工资已经给你发了,而近来这个月,你又什么都不干,找上相关部门也就给你点生活费,用法律也维护不了你的权益,倒时候就是赔了夫人又折兵....
第5个回答  2015-04-05
及时结算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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