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个税申报

比如我1月初要做12月的账,要网上申报个税,申报的个税是11月的还是12月的?还有要做进12月管理费用/工资的是11月的工资还是12月的工资?

(1)查帐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应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实行查帐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投资者,按年计算,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季度(年度)申报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季度(年度)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填表说明:
①适用范围
本表适用于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年度申报纳税及季度申报纳税。本着实事求是、简便的原则,在季度申报纳税时,可对本表的一、二、六、七、八、九、十项填写,在年度申报时,需按表列内容逐项填写。
②主要项目填报说明
Ø 表头项目
注l、纳税人编码:暂不填写。待税务机关设置后,再按税务机关编排的代码填
注2、申报期:填写申报纳税所属时期的起止日期。
注3、金额单位:以人民币为单位。
注4、行业类别;按纳税人主营项目确定。
注5、企业地址:按企业办理注册税务登记所在地地址填写。
注6、企业类型:按工商营业执照确定的经济类型填写。
注7、行业代码:可不填写。
注8、计算机代码:按税务机关编排的代码填写。
Ø 表中项目
注1、表中第7栏“超过规定标准扣除的项目”,是指企业超过《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征收个人所得税的规定》和其他有关税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的扣除标准,扣除的各种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上述扣除标准,包括规定中列明的扣除标准,以及规定中虽未列明,但与国家统一财务会计制度规定标准兼容的部分。
注2、表中第19栏“不允许扣除的项目”,是指规定不允许扣除,但企业已将其扣除的各项成本、费用和损失,应予调增应纳税所得额的部分。
注3、表中第30栏“应税收益项目”,是指企业未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而应补报的收益。对属于计算上的差错或其他特殊原因而多报的收益,可以用负号表示。
注4、表中第34栏“弥补亏损”’,是指企业根据规定,以前年度亏损允许在税前弥补而相应调减的应纳税所得额。
注5、表中第35栏“国库券利息收入”,是指企业免于纳税、但已经计入收入的因购买国库券而取得的利息。
注6、表中第36栏“投资者标准费用扣除额”,是指投资者的生计费用按1000元/月扣除。
注7、表中第39栏“应纳税所得额”,在季度申报时,等于表中第38栏“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ד分配比例”;在年度申报时,等于表中第38栏“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ד‘分配比例”十“3、其他企业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
注8、表中第43栏“应缴入库所得税额”,在季度申报时,等于表中第41栏“应纳所得税额”-42栏“减、免所得税额”;年度申报时,等于表中第41栏“应纳所得税额”× {第38栏“经纳税调整后的生产经营所得×分配比例”÷39栏中的“应纳税所得额}”-42栏“减、免所得税额”。
注9、表中主要栏次的逻辑关系:
1.5=l-2-3-4
2.6=7+19+30
3.33=34+35+36+37
4.38=5+6-33
5.41=39×40-速算扣除数
6.46=43+44-45
Ø 本表一式两份,主管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各一份。
(2)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代扣代缴单位向个人支付征税项目的收入时,对达到纳税标准依法扣缴税款时,均应按月、分人逐一填报《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对在本单位任职受雇人员,凡按月填写工资单的,对达到纳税标准,在代扣代缴税款时,可汇总填写人数,收入额和扣缴税额,不按人填写此表,但要将职工工资单附后。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表说明:
注1、扣缴义务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扣缴义务人的税务编码。
注2、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确定的纳税人编码。
注3、所得项目不同的所得项目应分别填写,一个月内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同的,汇总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分别注明。
注4、所得期间以支付收入日期为准。
注5、外汇牌价按填开完税凭证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填写
注6、收入额同一项目取得收人填写合计数。
注7、减费用额按所得项目的费用标准填写。
注8、应纳税所得额为“人民币合计”-“减费用额”
注9、扣缴所得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ד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10、完税证序号填写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填开的完税证字号。
注11、纳税日期填写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填开的纳税日期。
注12、声明人签字填写扣缴义务人本人姓名。如扣缴义务人不在时,填写代理申报人姓名。
(3)实行邮寄申报的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在实行邮寄申报时,扣缴义务人要使用通用缴款书的申报联代替《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作为申报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在邮寄申报时作为纳税申报的附表。此时填写《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的具体规定如下:
对于内资单位,填表人应按所得项目、税率分类填写汇总值。即将所得项目、税率相同的纳税人纳税数据汇总填写一栏。
对于外资单位,填表人按纳税人类型(中方雇员、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分别填写3张表格,每张表中按所得项目、税率、所得期间分类填写,并填写分类汇总值。即将所得项目、税率、所得期间相同的纳税人填写在一起,并把这些人的各项数据汇总填写一栏(所得期间相同指在华工作天数相同的)。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填表说明:
注1、扣缴义务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扣缴义务人的税务编码
注2、纳税义务人姓名填写“累计”
注3、纳税人编码填写累计人数
注4、工作单位及地址填写身份(中方雇员、外籍人员、港澳台同胞)
注5、所得项目不同的所得项目应分别填写,一个月内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同的,汇总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分别注明
注6、所得期间以支付收入日期为准
注7、收入额同一项目取得收入填写合计数
注8、外汇牌价按填开完税凭证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填写
注9、减费用额按所得项目的费用标准填写。
注10、应纳税所得额为“人民币合计”-“减费用额”
注11、扣缴所得税额为“应纳税所得额”ד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12、完税证字号不填
注13、纳税日期填写统一的纳税日期
注14、声明人签字填写扣缴义务人本人姓名。如扣缴义务人不在时,填写代理申报人姓名。
(4)由在华企业或办事机构发放工资、薪金的外籍纳税人应在何处纳税?
凡由在华企业或办事机构发放工资、薪金的外籍纳税人,由在华企业或办事机构集中向当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5)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或从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应在何处纳税?
纳税人从两处或两处以上取得工资、薪金所得的,可选择并固定在其中一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从境外取得所得的,应向境内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纳税义务人变更申报纳税地点的,须经原主管税务机关批准。
(6)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在何时进行纳税申报?
对代扣代缴义务人的纳税期限,《个人所得税法》第九条规定,扣缴义务人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
(7)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如何填开代扣代收税款凭证?
《代扣代收税款凭证》是税法规定负有代扣代缴和代收代缴税款的扣缴义务人向纳税人扣收税款、费用时向纳税人开具的一种专用收款凭证。税务机关委托的代征单位代征税款时不得使用此凭证,应使用税收通用完税证或定额完税证。中华人民共和国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填表说明:
①纳税人:
Ø 代码:填写纳税人身份证号码;
Ø 全称:填写纳税人姓名。
②扣缴义务人:
Ø 代码:填写扣缴义务人的税务登记号:
Ø 全称:填写扣缴义务人全名。
Ø 税种:填写个人所得税。
Ø 纳税项目:填写个人所得税11个具体征税项目的某个项目。
Ø 计税金额:填写应税收入总额。
Ø 税率:填写与应纳税所得额相适应的税率。
Ø 扣除额:填写与具体征税项目相适应的费用扣除数。
(8)从中国境外取得收入的纳税人应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中国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年度申报,需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纳税申报,并填报《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个人所得税年度申报表填表说明:
注1、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
注2、抵华日期按照护照的来华日期填写
注3、中国境内所得已纳税款按实际已纳税款逐项填写
注4、纳税年度填写取得所得的所属月份或公历年度
注5、境外所得应纳税款的所得项目不同的所得项目应分别填写。一个月内或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同的,汇总填入一行
注6、收入额填写年度内境外取得的全部收入额
注7、已纳所得税额填写纳税年度在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已缴纳的税款。应分别填写并分别写明自缴或代扣代缴,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同的,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内分别注明
注8、减费用额按所得项目的费用标准填写
注9、应纳税所得鹅收入额减去费用额的余额
注10、境外已缴税款填写境外所得项目已缴纳的税款
注11、声明人填写纳税人姓名,如纳税人不在时,填写代理申报人姓名。
(9)个体工商户应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实行查帐征收的个体工商户当月生产经营所得应在次月七日内填写《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月份)申报表》预缴税款,年度终了后再填写此表进行汇算清缴;采取其他征收方式的个体工商户月生产经营所得依征收率征收,应在次月七日内缴纳税款的,均应按月申报纳税并填报此表。个体工商户所得税年度(月份)申报表填表说明:
注1、纳税人编码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计算机代码
注2、业主姓名填写《税务登记证》中“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姓名
注3、户主填写《税务登记证》中“纳税人名称”
注4、业别分别按商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他行业填写
注5、全年(本月)收入额按月申报缴纳(预缴)税款的填写本月实际发生的生产经营收入额;查帐征收户年终汇算清缴时填写全年实际发生的生产经营收入额
注6、成本、费用、损失查帐征收户分月预缴时填写本月实际发生数额;年终汇算清缴时填写全年实际累计发生数额
注7、全年(本月)应纳税所得额查帐征收户分月预缴时,填写本月应纳税所得额;年终汇算清缴时填写全年应纳税所得额
注8、税率(征收率)查帐征收产填写适用税率,申报定率定期定额征收个体工商户填写适用征收率
注9、速算扣除数查帐征收户填写适用速算扣除数
注10、应纳所得税额
查帐征收户分月预缴时按“[本月收入额-(成本+费用+损失)]×分月份换算表(一个月)适用税率一分月份换算表(一个月速算扣除数)”计算填写
查帐征收户年终汇算清缴时按“[全年收入额一(成本+费用+损失)]×适用率-适用速算扣除数”计算填写其他个体工商户按“月收入额×适用征收率”计算填写
注11、全年预缴税额查帐征收户年终汇算清缴时填写全年1-12月份预缴税额合计数
注12、应补(退)所得税额查帐征收户年终汇算清缴时填写。当应纳所得税额大于全年预缴税额时,填写应补所得税额;当应纳所得税额小于全年预缴税额时,填写应退所得税额
注13、声明人填写纳税人姓名。加纳税人不在时,填写代理申报人姓名
(10)核定征收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应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捐税的投资者,由投资者在每季度终了后七日内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在每季度终了后七日内、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填表说明:
企业计算机代码:填写企业税务登记中的计算机代码。
(企业名称)企业地址、企业经济类型、企业银行账号:根据税务登记表填写。
行业:按征收率表列出的行业填写。
行业代码:按征收率表编制的代码填写。
分配比例:填写年初鉴定的利润分配比例。
已缴税额:为年初到本季内的已经入库税款额。
表中逻辑关系:(l)3=12(2)7=5×6;(3)9=7-8
(11)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应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自行申报的纳税人在取得工资薪金、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偶然所得等各项所得时,应在规定的纳税限期内在规定的纳税地点向主管税务机关进行申报,并填报《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北京市地方税务局个人所得税月份申报表填表说明:
注1、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
注2、抵华日期按照护照的来华日期填写
注3、所得项目不同的所得项目应分别填写,一个月内同一所得项目取得时间不同的,汇总填入一行,并在所得期间栏分别注明
注4、所得期间以支付收入日期为准
注5、外汇牌价按照填开完税凭证的上一月最后一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外汇牌价(买人价)填写
注6、减费用额按所得项目的费用标准填写
注7、应纳税所得额人民币合计减去费用额的余额
注8、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9、声明人填写纳税人姓名,如纳税人不在时,填写代理申报人姓名
(12)在几地工作或提供劳务的临时来华人员应在何处纳税?
在几地工作或提供劳务的临时来华人员,应以税法所规定的申报纳税的日期为准,在某一地达到申报纳税的日期,即在该地申报纳税,但准予提出申请,经批准后,也可固定在一地申报纳税。
(13)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应在何时进行纳税申报?
从中国境外取得所得的纳税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应纳税所得,如在境外以纳税年度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所得来源国的纳税年度终了、结清税款后的30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如在取得境外所得时结清税款的,或者在境外按所得来源国税法规定免予缴纳个人所得税的,应在次年1月1日起30日内向中国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4)异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单位应在何处纳税?
在异地从事建筑安装工程作业的单位,应在工程作业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但所得在单位所在地分配,并能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完整、准确的会计账薄和核算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可回单位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外地进京建筑安装队,没有在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外地施工队伍管理处登记的,到施工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5)须自行申报纳税的演职人员应在何处纳税?
有任职单位的演职人员应在单位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申报纳税;没有任职单位的演职人员应在本市首次演出所在地(或居住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登记,申报纳税。
(16)代扣代缴义务人应在何处纳税?
对代扣代缴义务人的纳税地点,税法做了以下规定:
①凡是办理税务登记或注册登记的企业事业单位及个人,应向其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②没有税务登记或注册登记的组织机构、场所、个人应按照其隶属关系,分别到所在地税务机关申报纳税。
(17)个人所得税有哪几种征收方式?
为了实现有效征管,目前个人所得税采用了以代扣代缴为主,纳税人自行申报纳税为辅的征收方式。《个人所得税法》第八条规定,以所得人为纳税义务人,以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扣缴义务人。
①代扣代缴税款征收方式
代扣代缴是指按照税法规定负有扣缴税款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在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计算的应纳税额,从其所得中扣出并缴入国库,同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这种方法有利于控管税源、防止漏税和逃税。
②自行申报纳税征收方式
自行申报纳税,是由纳税人自行在税法规定的纳税期限内,向税务机关申报取得的应税所得项目和数额,如实填写个人所得税纳税申报表,并按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据此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一种方法。
(18)(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在何时进行纳税申报?
(个体工商户的生产)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由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19)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在何时进行纳税申报?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应纳的税款,按年计算,由纳税义务人在年度终了后三十日内缴入国库。纳税义务人在一年内分次取得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应当在取得每次所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终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0)对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有哪些法定义务?
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法定义务主要有以下几方面:
①扣缴义务人应指定支付应纳税所得的财务会计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人员为办税人员,由办税人员具体办理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工作。在办税人员或办税人员发生变动时,应将名单及时报告主管税务机关。
②同一扣缴义务人的不同部门支付应纳税所得时应报办税人员汇总。向个人支付应纳税所得(包括现金、实物和有价证券)时,不论纳税人是否属于本单位人员,均应代扣代缴其应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③扣缴义务人应设立代扣代缴税款账簿,正确反映个人所得税的扣缴情况。每月所扣的税款,应当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库,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代扣代缴凭证和包括每一纳税人姓名、单位、职务、收入、税款等内容的支付个人收入明细表以及税务机关要求报送的有关资料。
④对没有发生扣缴事项的代扣代缴义务人,也须在《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中的扣缴所得税额栏内填写“0”,并按月报送税务主管机关。
⑤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代扣代缴税款义务时,如纳税人拒绝,扣缴义务人应及时报告税务机关处理,并暂时停止支付其应纳税所得。
⑥扣缴义务人在代扣税款时,必须向纳税人开具税务机关统一印制的代扣代收税款凭证,并详细注明纳税人姓名、工作单位、家庭住址和居民身份证或执护照号码(无上述证件的,可用其他能有效证明身份的证件)等个人情况。对工资、薪金所得和利息、股息、红利所得等,因纳税人数众多、不便—一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经主管税务机关同意.可不开具代扣代收税款凭证,但应通过一定形式告知纳税人已扣缴税款。纳税人为持有完税依据而向扣缴义务人索取代扣代收税款凭证的,扣缴义务人不能拒绝。
⑦扣缴义务人必须依法接受税务机关的检查,如实反映情况,提供有关资料,不得拒绝和隐瞒。
(21)工资薪金所得应在何时进行纳税申报?
(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按月计征,由扣缴义务人或者纳税义务人在次月七日内缴入国阵,并向税务机关报送纳税申报表。特定行业的工资、薪金所得应纳的税款,可以实行按年计算,分月预缴的方式计征,年度终了之日起三十日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
(22)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及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应在何时进行纳税申报?
劳务报酬、稿酬、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红利、财产租赁、财产转让所得及偶然所得、其他所得,均应在取得所得的次月7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23)取得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的纳税人应如何填写纳税申报表?
凡个人按照承包承租经营合同规定对企业事业单位实行承包承租经营按月或按次取得的承包承租经营所得(利润)和工资、薪金性质的收入,应当在每次取得后的七日内预缴,年度终了后三个月内汇算清缴,并填写《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年度(月份)申报表》。个人承包承租经营所得税年度(月份)申报表填表说明:
注l、纳税人编码填写办理税务登记时,由主管税务机关所确定的税务编码。
注2、承包承租人姓名填写在承包承租协议合同上签字人的姓名
注3、被承包承租经营企事业单位名称填写被承包承租企业或事业单位税务登记纳税人的名称
注4、业别分别按商业、工业、建筑业、交通运输业、饮食业、服务业、修理业及其它服务业填写
注5、承包承租日期填写承包承租协议合同标明的承包承租经营起止日期
注6、全年[本月(次)收入额]按月(次)申报预缴税款的填写月(次)承包承租收入额。按年申报缴纳税款的,填写全年承包承租收入总额。
注7、费用按月(次)预缴税款的,每月扣除出800元;按年缴纳税款的,全年扣除9600元。
注8、应纳税所得额按月(次)预缴税款的,为本月(次)收入额扣除800元后的余额;按年缴纳税款的,为全年收入额扣除9600元后的余额。
注9、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对账册凭证不全,承包承租收入核算不准确的,税务机关按照征管法有关规定核定应纳税额的,填写核定的应纳税所得额。
注10、税率按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中的适用税率填写
注11、速算扣除数按对企业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的五级超额累进税率表中的适用速算扣除数填写
注12、应纳所得税额纳税人账册齐全,承包承租收入核算准确的,为“应纳税所得额”ד税率”-“速算扣除数”。纳税人账册不全,承包承租收入核算不准确的,为“税务机关认定的应纳税所得额”ד税率”’-“速算扣除数”
注13、全年预缴税额年度申报缴纳税款时,填报年内分月分次预缴税款合计金额。分月或分次取得承包承租收入预缴税款申报纳税时,不填写此栏。
注14、应补(退)所得税额为“应纳所得税额”-“全年预缴税额”
注15、声明人填写纳税人姓名,加纳税人不在时,填写代理申报人姓名。
(24)如何确定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申报时间和地点?
①实行核定征收个人所得税的投资者,由投资者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及年度终了后30日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核定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并缴纳个人所得税。
②实行查帐征收投资者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按年计算,分季预缴,由投资者在每季度终了后15日内预缴,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年度终了后3个月内汇算清缴,多退少补,同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查帐征收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投资者个人所得税年度(季度)申报表》,并附送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和预缴个人所得税纳税凭证。
③投资者应向企业税务登记注册地主管税务机关申报预缴或缴纳个人所得税,并办理汇算清缴。对投资者兴办两个或两个企业,实行核定征收的,投资者应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缴纳个人所得税;实行查帐征收的,投资者应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预缴个人所得税,年度终了后将各企业的经营所得合并,依照本规定第七条的办法计算应纳税款后,各投资者分别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汇算清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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