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认为味精吃多了会中毒,这是没有科学根据的。相反,食用味精的鲜味能刺激味觉细胞和兴奋消化腺体,增加食欲,促进消化。味精还有一定的药用价值,它能改变人体的营养状态,使脑内乙酰胆碱增加,从而可以治疗神经衰弱;经常适量地食用味精,对儿童发育不良有一定的改善作用;味精与血液中氨结合形成的谷胱胺,对治疗因血氨增高而引起的肝昏迷和癫痫均有很好的疗效。但是,使用味精要特别注意温度,如果烹饪时加热至120℃以上,谷氨酸钠就会发生化学变化,变成焦谷氨酸钠,不仅鲜味减退还有轻微的毒性,所以炒菜、做汤时,味精应在临出锅时放入。
味精的用量要适当,一般不超过千分之五,味精放多了,人吃了后会觉得口干,有酸涩感。由于味精呈碱性,不宜与醋等酸性菜肴混用,以免使酸碱中和。另外,婴儿应少吃味精,因为味精会与人体中锌生成络合物谷氨酸锌,随后溶于水排出体外,造成婴儿缺锌,影响儿童发育。
首先应清楚鸡精成分,是由糖盐味精等成分组成,也就是说所谓的鸡精主要成分还是味精,味精对身体有害,少用为宜,平日做菜尽量避免使用.盐一定不能过量,盐过量加重肾脏负担,易导致高血压等疾病.好的身体状态是多钾少钠的,盐属于钠的成分.另:香蕉钾含量很高,常食用可减轻疲劳,对身体很好,可适当置换钠的成分
炒菜的话,味精最好在出锅前关小火之后放,只要不长时间高温加热,味精完全是无害的,(高温下味精会分解为焦谷氨酸钠,即脱水谷氨酸钠,不但没有鲜味,而且还会产生轻微的毒素,危害人体.)
当然过量食用是有害的,世界卫生组织建议:成人每人每天味精摄入量不要超过6克。
6克是多少...满满一大勺,一般人不会这么吃味精的吧,在这个范围内,吃吧,没事的.
给楼上解释下鸡精是什么,鸡精是由味精,食盐,糖兑出来的,然后加入少量鸡肉粉,淀粉打成颗粒状.高档的还有呈味核算,解蛋白.
鸡精其实不过是味精的加工产品,别冒傻气了.
食用味精过多,超过机体的代谢能力时,还会导致血液中谷氨酸含量增高,限制人体对钙、镁、铜等必需矿物质的利用。尤其是谷氨酸可以与血液中的锌结合,生成不能被利用的谷氨酸锌被排出体外,导致人体缺锌。每道菜不应超过0.5毫克。味精的副作用产生的严重程度,会因为个人体质不同而有差异。
有关专家指出,味精是安全的,从急性毒性、亚急性毒性、慢急性毒性、致畸形性、突然变异性试验等多种试验中已经证明了这一点。但是,安全的不一定是健康的,安全是以正确使用为前提的。
此外,要注意儿童不要食用大量味精,因为婴儿各器官发育不完全。一岁以下婴儿不要食用味精,母亲用母乳喂养孩子时,应少吃或不吃味精。不要长时间、习惯性食用大量味精。不要对味精高温加工,因为味精在高温时会分解成有害物质。在烹饪时,最好在出锅之前再加入味精。因为长时间加热,会形成焦谷氨酸钠,丧失了味精的鲜味。
烹调中味精使用需知
△对用高汤烹制的菜肴,不必使用味精。因为高汤本身已具有鲜、香、清的特点,使用味精,会将本味掩盖,菜肴口味不伦不类。
△对酸性强的菜肴,如糖醋菜,不宜使用味精。因为味精在酸性环境中不易溶解,酸性越大溶解度越低,鲜味的效果越差。
△在含碱性原料的菜肴中不宜使用味精,因为味精遇碱会化合成谷氨酸二钠,产生氨水臭味。
△味精使用时应掌握好用量,如投放量过多,会使菜产生苦涩的怪味,造成相反的效果,每道菜味精不应超过0.5毫克。
△做菜使用味精,应在起锅时加入。因为在高温下,味精会分解为焦谷氨酸钠,即脱水谷氨酸钠,不但没有鲜味,而且还会产生毒素,危害人体。
味精的贮存
粉体味精中含有食盐,易吸湿结块。平时贮存时要密封防潮,放在干燥通风处。
味精中含有的钠,比我们每天摄入的食盐所含的钠少得多,所以也不是口渴和高血压的原因。
我们每天摄入的味精基本是适量的。放心吃好了。但别象糖和盐那样吃。另外,绝对应该避免加热食用。否则真有毒。
味精是一种潜在的食品污染物质,若摄取过量会引起胎儿畸形及其他疾病,甚至死亡。味精的主要成分谷氨酸,遇热分解会产生变异物质“异吡唑”,摄入后可引起结肠,小肠、肝脏、大脑等部位的癌病变;味精的毒性会使脑下丘过于敏感,以致危及受下丘脑控制的生殖器官、生殖系统,使性成熟异常,并会造成视网膜损伤;味精会干扰与破坏内分泌,抑制激素的产生,使生长激素、催乳激素、甲状腺激素、性激素的分泌明显减少;味精摄取过多还会引起骨骼及骨髓发育变异,并导致神经异常,情绪焦躁,兴奋过度。
世界卫生组织(WHO)规定了味精摄取的明确限量:每公斤体重每天容许摄取量以不超过120毫克为宜;12周岁以下的婴儿不在此例。同时,凡需经过高温烹制的菜肴,不可将味精同生菜同时下锅,以免产生致癌物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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