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内表彰是各级党组织通过先进典型的示范作用,教育、引导、激励党组织和党员,弘扬正气,加强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手段。
基层党组织可以授予党员
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务工作者、优秀党委书记
荣誉称号。在表彰权限上,各级党组织表彰的对象由下一级党组织考察推荐,上一级党组织审批。表彰对象如果是领导干部,要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征求主管部门的同意。省、自治区、直辖市级党委一般两至三年,地(市)级党委一般一至两年,县(市、区)党委一般一年进行一次表彰活动。特殊情况时,党委可以对党员和基层党组织进行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