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网利弊谈 利大于弊(正方) 辩论材料

急求!!!
在网上看了很多,都不适用,最好能有针对反方问题的反驳(比如中小学生沉迷于网络等问题那样的尖锐反驳!)
不要不切题,弄些小学生上网的好处那样的东西...
等待中......
是人教版八年级的一个辩论!!!
图片网址http://www.pep.com.cn/czyw/jszx/tbjxzy/bs/dzkb/200412/t20041217_150202.htm

1.网络:光明?黑暗?
光明与黑暗本是一对冤家,但“不是冤家不聚头”。“世界上既没有纯粹的黑暗,也没有纯粹的光明,只有在黑暗中才能发现光明的曙光。”
远古时人类开始创造工具,并学会了人工取火;进入到奴隶社会、封建社会,在推动社会发展的同时不断完善我们的主观意识,从而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直到今天,世界经济全球化,网络新经济迅速发展,一场场科技革命将我们推到了有史以来的文明制高点。人们一直尝试着用更新、更快、更成熟的手段去改造世界,网络自然而然地成为了人们最得力的“助手”。20世纪末,伴随电脑的遍及,一张巨大的科技网——Internet将全球的电脑用户联系起来,它让世界变“小”了,远隔天涯、素不相识的人们可以面对面般地交流;它也让人生丰富了,足不出户就可以尽览世间万象。同时,以网络为龙头的科技新经济带动了全球经济的发展,B to B、B to C……网络以其迅雷不及掩耳的速度席卷了全球每一个角落。在2000年美联社公布的全球经济发展报告中,仅网络一项科技新增长点所带来的价值就相当于十万家企业近两年创造的价值;而中国2000年的外汇收入中,电子商务占到了3.6%。在美国华尔街股市上,网络科技股占到了40%,带动了整个股市的一波又一波高潮。以往的一些大型公司也发现了网络经济中所蕴藏的巨大利润,开始涉足网络,如微软的“.net”计划,亚马逊的“全球商务”计划等等。网络所带给人们的巨大收益,令我们感到惊讶;网络今后发展的光明前景,令人们感到兴奋。网络,已经成为我们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了……

但网络绝不是慈祥仁爱的圣母,它在向人们洒出甘露的时候,也将灵魂的渣滓抛给了人们。网络黑客的肆无忌惮让人心悸,在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公布的2000年统计数字中,黑客的破坏使全球经济损失达200亿美元;1999年美国军事演习过程中突然与五角大楼中断联系,导致一架F16迷失航向,二名飞行员受伤,并且使五角大楼网络系统瘫痪近数十小时。结果发现竟是一名14岁的“黑客”的“功劳”!不单单是黑客,网络中还充斥着人类生活中所能见到的邪恶:色情、暴力、谎言、骗局……在今年3月初,一位四川女大学生沉溺于网吧,经常上网聊天,结果因交友不慎,自杀身亡。中央电视台的焦点访谈也曾报道过网吧对于青少年的危害,许多孩子就是由于过分钟爱网络,结果身陷其中,无法自拔,甚至走向犯罪……一桩桩、一件件的事件令人痛心和感慨:如此蓬勃发展的网络却带给人们数不尽的罪恶,网络到底是光明的使者?还是黑暗的化身?其实,古往今来,任何新生事物的发展道路都是曲折的。古时商鞅变法,以封建制代替奴隶制,商鞅虽死但却奠定了封建制的基础;中世纪,布鲁诺为维护真理而殉难,但真理终究战胜了谬误;近代,大革命虽然被反革命势力绞杀,但蓬勃发展的共产党最终领导人民取得革命胜利。网络,这个新生事物的发展不也正印证了这个真理吗?

光明中必然隐藏着黑暗,但黑暗中也同样孕育着光明。网络作为一个朝阳产业,深刻地改变着人类的生活,拥有着光明的未来。我们不应该让黑暗再笼罩网络,不应让黑暗掩盖它的光芒;只有让它充分放射出它的光辉绚丽,才能造就人类美好的明天!
2.网络无罪
自从1946年美国佛罗里达联邦国立大学成功研制出第一台计算机至今,已经过去了整整55年了。在这55年里人类利用计算机以及计算机网络——因计算机的发明而产生的一个比计算机更伟大的产品——不知创造了多少令人难以统计的财富,难怪有人惊呼智能时代的到来。

人类曾经为了彼此传递信息而建起四方巍峨的烽火台,也曾为彼此互相了解而发明了电报、电话以及电视,前者是人类进入农业时代的产物,后者则是人类跨进工业时代的标志,因此不难看出,人类利用科学技术来改造通讯设备的能力,正在“一日千里”的变化之中。任何事物的产生都是有条件的,任何事物在人类利用的过程中都会出现各种各样的问题,有时会危及到人类自身,但这都是必然的,唯物辩证法中的一个最简单的道理就完全可以说明这一点,任何事物均要将其一分为二的对待,它必定有助于人,也必定对人类有所损坏。

不错,网络的确会让某些人的人性变恶,使其失去作为人的理智。依靠网络进行犯罪活动,对公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坏的事例也的确屡见不鲜:1996年7月,南京紫金山地区某银行职员杨某,依靠网络进行犯罪,先后破坏该行电脑管理系统数次,非法提取贷款总共一千余万元。两年之后杨某终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犯有依靠计算机网络诈骗而成为我国有史以来第一个因网络犯罪而判死刑的人;1997年,网络黑客大举进攻美国外交部和国防部,造成美国国家机构运作瘫痪,重要情报或被窃取或被删改,一时间搅得白宫和五角大楼乱成一团,该犯罪活动的主犯至今也未被抓获,事隔四年之后,时任美国国防部的高级秘书迈克·威尔逊忆起此事还胆战心惊,称那是“上帝安排的悲剧”;1998年中,一场席卷整个东南亚乃至整个世界的国际金融危机给世界各国都带来了不小的打击,其中最主要的原因之一就是世界经济犯罪巨头索斯莱利用网络系统破坏了当时泰国曼谷股票交易中心的商务网络,从而控制汇市和股市,大量转售泰国货币——铢,因此引发这场自1933年以来的特大经济风暴,一时间破产企业不计其数。可见,网络产生“麻烦”确实不小,但你必须认识到计算机网络只是“凶器”,而不是“帮凶”。网络是无罪的,是纯洁的!

人类发明了火药,发明了原子弹,发明了侦察卫星,但谁又曾经说过这样的话:“啊!我们自身太愚蠢了,我们发明的东西杀伤了我们的肉体,毁坏了我们的文明,阻止了我们前进的步伐!”计算机网络同这些东西在本质上是毫无差别的,真正毁坏人类的只有人类自身,这是千古不变的真理!

因网络的诞生使得人类的物质文明在短短的几十年间获得飞速发展,这难道也是网络给人类带来的灾难吗?与其给人类带来的损失相比所得出的结果简直就是天文数字。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第1个回答  2009-11-21
中小学生沉迷于网络
不是网络的弊,90年代初现在的互联网尚未普及,中小学生一样用电脑打单机游戏
80年代没有电脑也沉迷于任天堂
所以学生沉迷于网络不是网络本身的问题,是教育引导方式的问题.
网络游戏本身也是一种娱乐方式不能完全否定其娱乐价值.做为孩子乃至成人渴望娱乐喜欢游戏是正常的心理需要,网络游戏娱乐性之强能给人带来开怀的娱乐喜悦感,这也是其利之一。但不是全部,我方也支持,能过教育手段政策方面改善一部分人对网游的沉迷。。。。。。

10分就说这些吧。楼上是抄的,我可是写的。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