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2009年11月18号驾驶汽车,因车速过快、路况不好导致汽车打滑,撞到路边一辆静止红色五菱面包车。车子被交警拖走,车上一位老人头部轻微碰撞,后送至医院,观察2天出院。毋容置疑,我全责,我的车子全保,证件齐全,对方面包车是修路方买来守工地的报废车(但是能开动),该老人也是守工地的老年人。与伤者商量,伤者要求赔偿10天乘以80误工费+300营养费,共计1100。这个要求还算合理,毕竟我全责。 但是工地老板无理取闹 ,不仅说1100太少,还要求我赔偿他一辆面包车。他的面包车本来就是报废车,要不要他也无所谓,也无行驶证。 因为这个工地方不去交警队解决,我想问下我该怎么办? (现在我的车子、驾照和行驶证都在交警队,每天都要增加停车费;而对方只是个报废车在那,其他什么都没收? ) 还有我解决了的话,对方车子无行驶证,修理费能报保险吗?
你的修理费可以报销,如果对方车辆属于无牌都可以报。但是对方车辆属于报废车辆,属于查到就没收的,所以保险不会赔偿,只能赔偿对方人员和其他损失。
这个车辆是不可能给他的。因为他是报废车辆,是交警没收的。如果交警不没收,你可以帮他修理。
这样的交通事故一般使用调解。有交警队主持,你们两方参加调解,调解双方达成意愿的统一,则调解成功。如果任意一方不同意调解,则调解不成立。
照你说的情况,如果工地老板不去调节,你可以去交警队反映,如果交警通知其参加调解而对方仍然不来,那么你可去当地的人民法院提请民事诉讼。
也就是说,如果对方无故不参加调解或者你们调解不成,你都可以通过民事诉讼的方法由法院判决来解决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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