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转学问题

小孩转青岛上小学学,却转不来学籍,能上到几年级?详解可追加悬赏!在线等,感谢!!!

不清楚您的具体情况,网上能解答的几率不高,建议你咨询下孩子要转学的学校学籍管理员或当地教育局管理学籍人员,另外你看下山东省和青岛市学籍管理文件的有关规定,只要符合文件,学校拒收是违法的,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规定 》
第三章 转学
第十一条 因家庭住址变化、户口迁移、学生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调动等因素确需转学的,由学生或其父母、其他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经转入和转出学校同意,并
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可办理学籍异动。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在本学区内不准转学。普通高中学生在本县(市、区)域内不准转学。毕业年级学生一般不准转学。
第十二条 学生转学按照年级对应原则。
“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六三学制”小学六年级或初中一年级。“六三学制”初中一年级学生可转入“五四学制”初中一年级或二年级。
第十三条 除特殊教育学校学生外,学籍实行“籍随人走”,学校不接收未按规定办理入学或转学手续的学生就读。
第十四条 军队转业干部子女随迁转学,由安置地教育行政部门妥善安排。
第十五条 学生转学,须由学生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向转入学校提交转学申请和有关证明材料,转入学校审查同意并报主管教育行政部门确认后,到转出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其中,高中学生由外省(市、区)转入我省,还需提交原就读学校出具的《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或《成长记录》档案、学生已经获得的学分清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业成绩证明,由转入学校办理接收手续并报设区的市教育行政部门确认。由我省转出到外省(市、区),按照外省学籍管理要求,学校和主管教育行政部门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青岛市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细则 》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建立良好的教学秩序,确保九年义务教育的实施和普通高中毕业会考制度的实行,根据《山东省普通中小学学籍管理条例》,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学籍管理实行分级负责制,高中学籍由市教委、区(市)教委和学校管理;初中学籍,委属中学由市教委和学校管理,区(市)直属初中、小学学籍由区(市)教委和学校管理;其他初中、小学由区(市)教委、乡(镇)教委和学校管理。
第二章 招生和新生入学
第三条 中小学招生必须强化依法治教的观念,严格执行有关教育法规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和规定。
第四条 高中招生实行"初中毕业考试和高中招生考试两考合一"的考试办法,按"择优录取"的原则录取。高中按计划招收新生,一律使用全省统编学号。
第五条 积极稳妥地推进初中入学办法改革,逐步实行完全相对就近升入初中的办法。初中招收新生按教育主管部门规定的方法统编学号。 第六条 小学招生坚持按学区招收适龄儿童就近入学的原则,确保全部适龄儿童依法按时入学接受九年义务教育。入学年龄由当地区(市)人民政府依照《义务教育法》的规定执行。执行法定入学年龄确有困难的区(市),须由区(市)人民政府提出意见,报青岛市教委批准后执行。确因疾病或特殊情况需延缓入学的,必须由儿童的家长(父母或其他监护人,下同)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证明,经乡(镇)政府或街道办事处批准,报区(市)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七条 新生应持九年义务教育入学通知书或录取通知书按时到校报到,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如期报到的,须持有关证明在开学前向学校请假。如开学后两周内不到校办理入学手续,高中学生取消其入学资格;初中、小学学生由学校报请乡(镇)人民政府或街道办事处采取有效措施督促入学。
第八条 新生办理入学手续后,由学校按统编学号顺序填写"在校学生注册备案登记表"。并在规定时间内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取得学籍。对所有在籍学生须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建立学生学籍档案。中小学新生的学籍档案,须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验印,否则一律无效。学籍档案应留学校长期保存,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不得移交其他单位。
第九条 新生入学后,如发现有伪造证件、其他学校在籍生或同级学校已毕业学生等情况之一者,高中,取消其学籍,并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初中、小学,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十条 新生入学后,由学校集体为学生办理学生证。学校应按有关规定加强学生证管理工作。学生证编号填写学生统编学号。
第十一条 招生班额小学一般以45人为宜,中学以50人为宜。接收正常转学后,小学班额一般不超过50人,中学班额不超过56人。
第三章 转学和借读
第十二条 由外地转入的学生,由家长持学生常住本地户口、转学证明、学生档案,到就近学校联系,经学校审查同意盖章后,再到接收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入审批手续,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入学。未经转出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接收学生。
由外地转入我市的高中学生,除交验上述转学证明材料外,还须同时持原地(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转学介绍信、省统编学号、地(市)会考办公室出具的会考成绩证明(外省转入我市的,须有省级会考机构出具的会考成绩证明),否则不予接收。 在一般高中学校就读的学生,原则上不得转入我市的省、市重点(规范化)高中学校。
第十三条 转往外地的学生,应持户口迁移证明和接收学校的接收函向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同意后,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转出审批手续,最后到转出学校提取学籍档案。接收函留转出学校存档。义务教育阶段未收到接收学校接收函或未经教育主管部门同意,学校不得办理学生转出手续。
第十四条 初中和小学学生在本学区内原则上不得转学;市内四区初中新生入学后一年内原则上不得转学。 确属因搬迁或户口迁移,居住地与注册学校距离超过4公里(或8站),要求转学的初中生,经教育主管部门批准可转学到居住地附近的一般学校就读,学生办理正式转学手续。接收学校不得拒收,不得收取规定以外的费用。 普通高中学生市内四区内、各区(市)内不得转学。对在普通高中学校继续学习有困难的学生,在高一第二学期末或高二第一学期末,可向职业学校提出书面申请,经职业学校考核合格并报市教委职业教育处和普通教育处批准后,可转入职业学校就读。
第十五条 要求到应注册学校以外的其他学校就读的初一后初中学生,称为"暂读生"。 学生到他校暂读,须由家长向暂读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暂读学生申请表"并经双方学校审查同意后,再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审批手续。经教育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方可到他校暂读。 学生到他校暂读,学籍仍保留在原注册学校。暂读学校须为暂读生建立暂读学籍档案。在暂读生回原注册学校毕业时,暂读学校应及时将其暂读学籍档案移交原注册学校。原注册学校须依据学生暂读学籍档案为学生建立完整的学籍档案和毕业生档案。 学生到他校暂读,其教育教学和管理等工作均由暂读学校负责。接收暂读生的学校,须加强对暂读生的教育和管理,全面考核暂读生德、智、体等各项成绩,并记录在册。
暂读生的毕业成绩统计在原注册学校。毕业证书由原注册学校核发。 暂读生升学不得列入原注册学校保送范围。 学生到他校暂读,须按规定交费;接收暂读生的学校不得向暂读生收取规定以外的其他费用。
第十六条 办理市内转学或暂读手续原则上在每学期开学前两周内集中办理,平日不予办理。对未经原注册学校和教育主管部门同意,擅自接收学生的学校,要追究学校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七条 对经教育主管部门直接批准安排的符合转学条件的学生,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学校不得借学生转学向家长或家长所在单位提出不合理的要求。 对现役军人、部队转业干部子女应优先照顾入学;对残疾学生,应特殊照顾。学生在受处分期间一般不予办理转学手续。
第十八条 学生跨省、市及区(市)到非户籍所在地接受教育的,均为借读生(市内四区之间跨区接受教育的,不属借读生)。学校一般不接收借读学生,但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外地学生,可以申请在本市(本地)借读: 1、父母双方出国工作,由本市(本地)有关部门或亲属负责照管、抚养并在本市(本地)居住的;2、父母双方支援边疆建设或从事流动性较大的工作,由本市(本地)有关部门或亲属负责照管、抚养并在本市(本地)居住的;
3、父母一方在本市(本地)工作,且具有本市(本地)常住户口,学生随其在本市(本地)居住的。
4、具有工商部门签发的营业执照,父母双方均在我市经商或做工,学生随其在本市(本地)居住的。
5、符合有关规定、条件的境外学生。
第十九条 凡要求借读的学生,应持有父母双方单位证明、原校同意外出借读的证明和原校学籍档案复印件到暂住地就近学校联系,经学校同意后,再到接收学校的教育主管部门办理借读审批手续。
第二十条 借读期一般为一学期至一学年,特殊情况经学校同意可以适当延长。
第二十一条 借读生须按青岛市教委和物价局规定的收费标准,向学校交纳一定的借读费。
第二十二条 借读生一般应回原学校参加毕业和升学考试。因特殊原因确需借考的,须由学校报教育主管部门审批。
第二十三条 到外地借读的学生,应持当地接收学校证明信向原校提出申请,学校同意后,方可外出借读,同时原校应保留该生的学籍,并及时上报教育主管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 中小学毕业年级的第二学期,一般不办理转学或借读。市内四区小学六年级期间原则上不办理市内转学。
第二十五条 境外人员子女在我市借读按有关办法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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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7-07-28
这样情况,就等于在青岛借读,孩子学籍仍在老家学校,对吧?
最多在青岛借读到五年级第二学期结束。
首先,虽然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升初中时不允许考试的,但是,每个地方的教育主管部门,还都会进行质量统考,以此成绩区分孩子去读什么初中。所以说,当你借读到六年级的时候,再回学籍学校参加考试,学籍学校会以所学教材不同等原因,给设置障碍。最好整个六年级都在学籍学校读,这样有利于你孩子参加小升初考试。
第二、能转学青岛的学校,最好还是转学。实在不能,那就只能这样了。
希望能够帮助你。本回答被网友采纳
第2个回答  2019-04-18
拿相关资料和单位证明提前近学救教育局申请应该每地方都有计划和指标每地方都同需当地教育局查询知了第二种方法直接找学校校长同意接收孩子并给张转学联系表校长和主任签同意接收转出学校和教育局把孩子资料转出读教育局把孩子资料转入Ok了
第3个回答  2020-01-23
出去广东读书时,最好办个“在外借读”的手续。读完六年级考试时,就回到老家考试,上初中才能顺利报名。不然,要首先和初中老师联系好,否则报名时会有点困难。至于并乡,并学校,那不是大问题,以户口为准,就近入学的原则。
第4个回答  2017-07-28
如果没有学籍,你的孩子小升初都是个问题了。建议你找找关系吧!否则孩子等于没有身份,初中高中,只能回到原来地方去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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