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事故所需材料及计算标准

如题所述

  交通事故起诉需要的材料:
起诉是交通事故案件进入诉讼程序的第一步。根据最新《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一十九条的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

(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在符合上述起诉条件的情形下,原告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起诉时,原告还需要向法院提交因交通事故遭受的人身损害和财产损失的证据材料。通常情况下,交通事故案件的证据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几种:

1、医疗机构出具的医药费、住院费等收款凭证、病历和诊断证明;

2、医疗机构出具的误工时间证明、工作单位出具的收入证明;

3、用以证明交通费的正式票据;

4、受害人及近亲属的户籍证明,如受害人系农村户口,提供发生交通事故时已在城镇居住一年以上、且有固定收入的证明;

5、受害人丧失劳动能力或者伤残的证明;

6、被扶养人与受害人系近亲属的证明,以及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或者丧失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证明;

7、其他证据材料,如《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等。

以上证据材料需根据案件具体情况做相应增减,并按民事起诉状的份数提交给人民法院。

另外,原告在起诉时还需向人民法院提交原告身份证复印件等材料。如委托律师代理,需与律师事务所签订委托代理合同,签署授权委托书。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的计算
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有医疗费、后续治疗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护理费、营养费、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死亡赔偿金、被扶养人生活费、交通费、住宿费、丧葬费、精神损害抚慰金、车辆及财产损失等共计15项之多,在不同的事故中,其赔偿项目有可能会不尽相同。交通事故的赔偿项目以实际发生为准,对没有产生的赔偿项目,其赔偿款将得不到赔偿。交通事故赔偿计算http://www.peichang.cn/detail/id2112.html

交通事故赔偿计算实际上就是各个赔偿项目的计算,各个赔偿项目的计算结果相加便是最终的赔偿数额。根据规定,交通事故赔偿项目赔偿的标准按照下列规定计算:

1、医疗费。医疗费以当事人因交通事故受伤实际支出的费用计算,其计算必须有医疗机构的正规发票或其他凭证,否则将得不到赔偿。

2、后续治疗费。后续治疗费的计算需要经医疗证明或者鉴定机构鉴定确定,未经确定的也不能得到法院的支持

3、误工费与护理费。当事人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没有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在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4、住院伙食补助费。住院伙食补助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计算。

5、营养费。营养费的多少,由法官根据案情的实际情况酌情确定。

6、残疾赔偿金与死亡赔偿金。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的标准计算。根据规定,自定残之日起,赔偿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7、残疾辅助器具费。根据规定,残疾辅助器具费自定残之日起,赔偿20年。对于超过确定的辅助器具费给付年限,赔偿权利人确需要继续配制残疾辅助器具费的,人民法院应当判令给付相关费用5至10年。

8、被扶养人生活费。被扶养人为未成年人的,计算至18周岁;被扶养人为无劳动能力又无其他生活来源的,计算至二十年。但六十周岁以上的,年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七十五周岁以上的,按五年计算。

9、交通费。按照当事人实际必需的费用计算,凭据支付。

10、住宿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住宿标准计算,凭据支付。

11、丧葬费。按照交通事故发生地的丧葬费标准支付。

12、精神损害抚慰金。我国对精神损害抚慰金的计算标准并没有形成统一的规定,由各地方根据当时的经济水平确定。
温馨提示:答案为网友推荐,仅供参考
相似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