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后,原来和单位集资建的房可以办产权证书吗?

2001年时,单位号召集资建房,个人出资一部分,单位出资一部分。房子归个人使用,那时也没有产权证这个概念,所以产权证一直没有办;后来想办也办不了了。但现在国家要进行不动产登记,请问登记后可以办理产权证书吗?还要哪些细节?

集资房是可以办理产权证的。

集资房一般由国有单位出面组织并提供自有的国有划拨土地用作建房用地,国家予以减免部分税费,由参加集资的职工部分或全额出资建设,房屋建成后归职工所有,不对外出售。产权也可以归单位和职工共有,在持续一段时间后过渡为职工个人所有。属于经济适用房的一种。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三十五条规定,单位集资合作建房是经济适用住房的组成部分,其建设标准、优惠政策、供应对象、产权关系等均按照经济适用住房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单位集资合作建房应当纳入当地经济适用住房建设计划和用地计划管理。

《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居民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应当按照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屋、土地登记部门在办理权属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土地。

扩展资料:

集资房办理产权证方法:

集资房办理产权证的程序分为两个步骤:办理大产权证(初始登记)和办理小产权证(转移登记)。

1、办理集资房大产权证

在集资房建设完毕以后,应当由建设单位办理大产权证,即完成新建房屋初始登记。建设单位申请办理集资房产权证初始登记时,一般提供如下材料:

(1)登记申请书;

(2)申请人身份证明;

(3)建设用地使用权证明;

(4)建设工程符合规划的证明;

(5)房屋已竣工的证明;

(6)房屋测绘报告;

(7)其他必要材料。

2、办理集资房小产权证

集资房建设单位已按前项规定确认产权,买卖双方人应当凭集资批文或资产处置通知书、房屋买卖合同、国有土地使用证,完税证明等材料申请办理集资房转移登记。

需要提醒的是,按照《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的规定,集资房属于经济适用房,虽然可以办理产权证,但该产权属于有限产权。具体表现为:

1、购买集资房不满5年,不得直接上市交易,购房人因特殊原因确需转让集资房的,由政府按照原价格并考虑折旧和物价水平等因素进行回购。

2、购买集资房已满5年,购房人上市转让集资房的,应按照届时同地段普通商品住房与经济适用住房差价的一定比例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具体交纳比例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政府可优先回购;购房人也可以按照政府所定的标准向政府交纳土地收益等相关价款后,取得完全产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集资房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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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4
你这房子,办不成房产证,
因为属于集体集资房,你个人只有一部分产权,而不是全部!而且此类住房所属土地是集体性质划拨土地,是没有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所以,你这房子办理不到你姓名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和土地证,因为没有缴纳过契税,也不会有契税证。
需要你和单位协议,把属于单位份额房产出资买下,同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缴纳契税,才可以办理房本。本回答被提问者采纳
第2个回答  推荐于2017-09-02
你的这个情况是办不成房产证。
因为属于集体集资房,你个人只有一部分产权,而不是全部!而且此类住房所属土地是集体性质划拨土地,是没有缴纳过土地出让金的。所以,你这房子办理不到你姓名正规商品房房产证和土地证,因为没有缴纳过契税,也不会有契税证。
需要你和单位协议,把属于单位份额房产出资买下,同时缴纳土地出让金和缴纳契税,才可以办理房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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