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高跟鞋开车是否 违法

交通法 有对穿高跟鞋 开车属于违法行为 有没有法律宪法规定??

违法!

立法一:《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第五章,(八)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四厘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脚、吸烟和手持电话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立法二: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 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等不具备驾驶机动车资格的人驾驶;

(二)赤脚、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

(三)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

(四)驾驶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时互相追逐,攀扶其他车辆,曲折竞驶,驾驶人身前载人;

(五)驾驶牵引车所牵引挂车的总质量超过牵引车的准牵引总质量。

扩展资料:

《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行为之一,在现场无法纠正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可以扣留车辆至违法状态消除:

(一)载物超长、超宽、超高等违反规定的;

(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加装载人、载货装置的;

(三)醉酒后驾驶非机动车的;

(四)无牌、证的非机动车在市区道路行驶的。

非机动车未按规定地点停放妨碍交通的,可以依法将其移至就近的非机动车停放点,并通过标志牌或其他方式告知当事人,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第四十五条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五十元罚款:

(一)在同方向设有二条以上机动车道的道路上,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摩托车、拖拉机、轮式自行机械车不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的;

(二)左转弯的机动车未按规定驶入左转延长等待区的;

(三)有穿拖鞋、穿跟高四厘米以上高跟鞋、赤脚、吸烟和手持电话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机动车行为的;

(四)未按顺行方向在道路临时停车泊位内停放车辆的;

(五)驾驶电动自行车、燃油助力车和残疾人机动轮椅车时速超过十五公里的。

第四十六条 机动车驾驶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一百元罚款:

(一)牵引故障机动车不在最右侧机动车道行驶的;

(二)载客汽车车厢内放置物品超过椅背高度并遮挡车窗,从车窗、车门以及后备箱处突出到车身以外的。

第四十七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予以警告并可以处二百元罚款:

(一)机动车号牌残缺、模糊以及遮挡、倒置或者使用可变式号牌装置的;

(二)机动车使用镜面反光遮阳膜的;

(三)正三轮摩托车在禁行的区域、路段内行驶的;

(四)无牌无证的燃油助力车上道路行驶的;

(五)悬挂非本市籍号牌的燃油助力车在市区道路行驶的。

有前款第一、二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恢复原状,对使用可变式号牌装置予以收缴;有前款第三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有前款第四、五项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车辆并对车辆发动机排量进行检测,达到机动车排量标准的,按机动车处理。

第四十八条机动车驾驶人在机动车驾驶证被公告停止使用后,仍继续驾驶机动车的,按照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处理。

第四十九条违反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一款,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后未自行撤离现场妨碍道路通行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其撤离现场,恢复交通,并可以处二百元罚款。因客观原因不能撤离现场的除外。

第五十条在道路上施工、擅自设置或者封闭出入口、通道,以及未按规定设置横跨道路管线、横幅等物体,影响交通安全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处以二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并强制排除妨碍。所需费用由行为人负担。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南京市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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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个回答  2018-09-03

最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里没有对穿高跟鞋开车这种行为进行明文规定,但是还是不建议穿高跟鞋开车。

高跟鞋会影响到踩油门踏板和制动踏板的动作,而且容易因用力踩踏导致脚底滑落踏板,容易引来麻烦,也有可能扭伤脚踝。穿高跟鞋踩到踏板的面积会变小,这样的话,开车人有时感觉踩到刹车了,但实际上并没有压下去。而且,在紧急刹车时,高跟鞋非常容易出现歪扭,甚至卡住制动器板,导致刹车失灵,脚也容易扭伤。

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安全着想,请勿穿高跟鞋开车。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制定,于2004年4月28日国务院第49次常务会议通过的国家法规,2004年4月30日公布,自2004年5月1日起施行。共计8章115条。

2017年10月7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第687号国务院令,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进行了修改。

参考资料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_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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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个回答  2018-09-15

穿高跟鞋开车属于违法行为。

《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第(二)项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不得赤脚、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否则会被罚款50元。

交通法从开车人安全的角度出发,该条例规定,不得有穿拖鞋、穿跟高4厘米以上高跟鞋或者赤脚、吸烟和手持电话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一旦出现穿拖鞋、穿4厘米以上高跟鞋、赤脚、吸烟和手持电话进行通话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开车人将被警告并处以50元罚款。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第四十九条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或者驾驶人不得有下列行为:

将机动车交由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或者暂扣等不具备驾驶机动车资格的人驾驶;赤脚、穿拖鞋或者穿高跟鞋驾驶机动车;驾驶机动车时以手持方式使用电话;驾驶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时互相追逐,攀扶其他车辆,曲折竞驶,驾驶人身前载人;驾驶牵引车所牵引挂车的总质量超过牵引车的准牵引总质量。

参考资料:凤凰网:穿拖鞋、高跟鞋开车,你在跟安全开玩笑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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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个回答  2015-01-30

国家并没有统一的法律规定穿高跟鞋开车是违法的,某些地区对于穿高跟鞋开车有相关的规定,为了交通安全,并不建议穿高跟鞋开车的这种行为。

相关法律规定: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二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和本条例。

2、《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条规定,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对城市建设项目进行交通影响评价,制定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确定管理目标,制定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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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个回答  2015-12-11
穿高跟鞋开车属于违规行为,根据最新的交通法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时,不得有穿拖鞋、高跟鞋(跟高4厘米以上)、赤脚、吸烟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有此行为的,将处以警告或五十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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