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的企业以前是国企,后来国有股份卖了成三资企业了,就业协议签过了,去学校时老师说上级主管部门那栏还需要盖人事局或人才交流中心的章,我去企业问,人家说以前国企时上级主管部门要盖章,现在不用了。其中一份协议已经交给企业了,到底我还用不用再去盖章啊,我在网上查也是老师都是说只有上级主管部门盖章才有效,说要不我拿不到派遣证什么的,到底我该怎么办啊!上级主管部门那栏加的有括号说 有用人自主权的单位此栏可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