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6级工伤伤残赔偿标准与计算方法

如题所述

法律分析:其中包括:医疗费、伙食补助费、交通、食宿费、康复治疗费、工伤医疗期工资生活护理费、辅助器具费、辅助器具费、伤残补助金(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伤残医疗补助金伤残就业补助金等等。 医疗费+ 伙食补助费+ 工伤医疗期工资+ 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一次性医疗补助金+ 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赔偿金额

法律依据: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职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由国务院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等部门规定。职工住院治疗工伤的伙食补助费,以及经医疗机构出具证明,报经办机构同意,工伤职工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所需的交通、食宿费用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基金支付的具体标准由统筹地区人民政府规定。工伤职工治疗非工伤引发的疾病,不享受工伤医疗待遇,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处理。工伤职工到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进行工伤康复的费用,符合规定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广东省工伤保险条例》第二十五条规定: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按照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执行。职工住院治疗工伤、康复的伙食补助费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省规定的标准不低于统筹地区因公出差伙食补助标准的百分之七十支付。经批准转地级以上市统筹地区以外门诊治疗、康复及住院治疗、康复的,其在城市间往返一次的交通费用及在转入地所需的市内交通、食宿费用,由工伤保险基金按照统筹地区人民政府省规定的标准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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